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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19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通知

来源 : 法学院     作者 : 法学院     时间 : 2018-11-1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是学位论文进行中不可缺少的环节,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一项有效措施。根据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工作安排,现启动开展2019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中期检查小组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成立2019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小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按二级学科组织专家组(具有高级职称3~5人)。

二、检查内容与方式

检查内容(1)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安排进行;(2)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3)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出现的问题;(4)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研究内容;(5)按时完成论文工作的可能性。

检查方式:以答辩的方式进行,硕士研究生用15~20分钟汇报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情况,然后接受专家5~10分钟的提问。

三、检查结果处理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成绩采用四级记分,即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

对于学位论文完成工作量较少,阶段成果较少的要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如论文选题不适当,或工作进行中遇到很大困难者),应要求其会同导师及早调整方案,做出合理处理,在整体进度安排上应尽量保证学位论文如期送审。

在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中,如检查小组认为该生不具备继续培养的潜力和能力、或其工作态度、精力投入等不能使其按期完成学位论文的工作,可作出延期毕业或终止培养的建议,经导师和学院审核同意后,按我校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关处理手续。

四、工作安排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拟定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进度,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后,须及时将安排表发至研究生院培养质量办,供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专家们抽查;

2、12月28日前各相关单位将检查结果反馈给研究生本人,相关材料存档,并将《杭州师范大学2019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电子稿发至研究生处培养质量办备案(联系人:万老师,邮箱:50632514@qq.com)。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导师和研究生,认真做好准备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 

 

          附件1 杭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 

         附件2 杭州师范大学2019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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