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上午,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西南科技大学的廖斌教授来我院做了题为“法律人的法治思维培养”的讲座。廖斌教授长期致力于民商法学、刑事法学的教育和科研工作,对法学理论和法律思维都有很深的思考。这次讲座内容既有广度,又有深度,对老师同学有很多启发。本次讲座由蒋铁初教授主持,袁杏桃老师和邓毅丞老师出席。
廖斌教授从法律思维的概念与类型切入,进行了深入的讲解。法律人应当以合法性为出发点,以追求公平与正义为目标。法律思维包括合法性、规则性、平等性、对价性和程序性思维。对于合法性思维,廖教授着重强调了法律保留的内涵,对一些行政机关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为提出违宪质疑。规则性思维要求事先有规则,廖教授针对“信法不如信访”的现状,阐述了规则的重要性。平等性思维包括起点、结果、机会和规则平等,其中,廖教授认为规则平等容易实现。对价性思维是指权利义务、权力职责的对价。程序性思维要求第三方制定程序,且应有“终局性”。
廖斌教授还讲述了刑事法律事务中的法治思维,包括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其中,形式合理性主要指罪刑法定原则。廖教授讲述了79年刑法与97年刑法的区别,展现了类推适用的危害,表明罪刑法定原则的重要意义。廖教授指出,刑法中存在着显性规定和隐性规定,并对此予以细致讲解。讲座最后,廖斌教授与我院研究生进行深入交流,针对热门的正当防卫案件提出自己的看法。
在最后,廖斌教授不忘建议同学们,要提升专业能力,善于运用法律语言,关注实务与理论的结合,逐步提高法律思维。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