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日18:30在模拟法庭,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高级法官徐建新应邀为我院学生作了关于《温州法院以破产程序去产能出清“僵尸企业”的探索和实践》为主题的精彩讲座。徐院长曾于2012年被授予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审判业务专家,2015年被授予浙江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专家。
讲座开始前,朱炜副院长为徐院长颁发了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兼职教授的聘任证书,意味着徐院长今后将会经常到我院来讲座。
本次讲座,徐院长凭借着自己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同学们介绍了温州法院在破产程序中处置僵尸企业的探索和实践。
徐院长从温州的“三把火”讲起,首先介绍了僵尸企业出现的背景、温州经济的特点,2008年的金融危机更使温州经济亮出了红灯。2012年,国家决定将温州设为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从此,温州在破产实践中处置僵尸产业的探索开始了。
法院的案件是社会状况的晴雨表。徐院长展示了一张关于“2011年以来温州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纠纷案情况”的图表,从中可以看到这些纠纷案从2011年以来数目一直在上升,而到2016年,数据首次出现了下降,这表明司法保障在破产处置中已经发挥了作用。
那么破产出清“僵尸企业”的主要做法是什么呢?徐院长从五个方面详细介绍,分别是:①破除破产理念障碍:大力宣传破产保护功能;②消除法官畏难情绪:全面推进破产案件审理;③力克审判质效难关:积极创新破产审理机制;④破解协同处置难题:权利优化破产审判环境;⑤破解履职零基础:全力加强管理人队伍建设。
在破产程序中,破产企业的重整又是一个大难题。徐院长又就重整企业修复难题的探索情况和民营企业重整模式的探索情况给同学们做了详细的讲解。同时,徐院长提出,尽管现今已经收获不少,但处置“僵尸企业”仍面对着不少难题,如民营企业破产缺少关注、破产审理难题仍普遍存在、重整企业信用修复难题突出、抵押物处置面临重重困难,类似许多的问题还需要更多的人、更多的时间去探索和解决。
最后,徐院长从法院自身方面和政府支持方面简短地说了以破产程序处置“僵尸企业”的体会。同学们似乎意犹未尽,在提问环节,又向徐院长提出了关于在实践过程中遇到的技术性问题,徐院长耐心讲解,让同学们更加彻底地了解到这项新的尝试、新的实践。虽然讲座的时间不长,但是,同学们受益匪浅,对所学的法律知识增加了感性认识,感受了书本以外的实践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