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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张翔教授畅谈“认真对待宪法”

来源 : 法学院     作者 : 法学院     时间 : 2016-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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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晚,中国人民大学张翔教授在百忙之中应邀来到我院,以“认真对待宪法”为主题举行了讲座,本次活动由刘练军教授主持并进行了总结评论,张挺老师和邓毅丞老师也参与了探讨。

张翔教授首先讲了梁漱溟主张学生火烧赵家楼是犯罪行为的观点和黄兴认为宋教仁案已经进入刑事司法程序,孙中山主张武力讨伐是破坏法律秩序的观点,而这都与普通民众认为学生和孙中山是爱国行为的观点冲突。以此来说明,在我国似乎存在人民意志高于法律的传统,以及爱国的立场高于法律规定的现象。其次,张翔教授分析了我国宪法中存在的矛盾和瑕疵,他认为瑕不掩瑜,没有完全完美的宪法,只有在不断适用和解释中完善的宪法。即便是根据拉德布鲁赫判断法律是否正义的两条规律,我国宪法也不能认为是极端不正义的。因此,现行宪法还是可以成为社会各方讨论问题的基础。比如,北大一名教授曾经提出《物权法》草案“物权保护的平等”的规定是违宪的,因为宪法规定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但私有财产只有合法的才能受到保护,这是不平等的,因此物权法规定的“平等”是违宪的。这一提问没有得到法律层面的回答,却曾被扣上“反对改革开放”的大帽子。张教授不赞同这种将法律问题政治化的做法,他认为应当以宪法为平台,运用法律技术来解释这一问题的,而且德国宪法中的“财产权应当承担社会义务”规定就是很好的借鉴,这也能为我国走向和谐、法治、宪政提供机会。

刘练军教授认为“在鸡蛋和石头相撞时,法律和司法应当优先维护鸡蛋的权益”,我们应当把握解释宪法、适用宪法的机会,让宪法在保护人民权利,限制政府权力方面发挥作用。参加活动的近五十名同学也就“寝室是否属于住宅”等话题与四位老师进行了热烈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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