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好:
2014年沈钧儒法学院绩效考评合格奖励分配方案经全院投票表决结果公示如下:
我院共有表决权教职工48人,为了充分尊重教职工的意见,学院4位领导主动放弃参与表决。
共下发表决票44张,回收44张,同意“按照学校核拨标准平均发放”28人,同意“按照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发放”15人,同意“按照其它方案发放”0人,弃权1人。
2015年5月5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表决结果进行了充分讨论。根据《杭州师范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四章第十二条规定:选举和表决须有应到会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决定同意“按照学校核拨标准平均发放”2014年沈钧儒法学院绩效考评合格奖励,并将此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6日——5月7日。
联系人:潘峰 联系电话,28869763
沈钧儒法学院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