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下午,著名法学家、美国康奈尔大学终身教授、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教授,沈钧儒法学院特聘教授於兴中老师为我院学子开展了“法律人的能力与修养”系列讲座第二讲——“智性与推理”。
於兴中教授首先对第一讲“二十一世纪法律人的学习任务”进行了简单回顾,使同学们了解了法律人相关技能知识,在此基础上展开“什么是智性”、“法律人与推理”。於教授提出了人的三种秉性:智性、心性和灵性,这三种秉性有助于同学们更好的从事法律职业,告诫同学们要注重秉性建设,提高自身修养。在讲解逻辑推理能力时,於教授通过提问的方式,促使同学们现场思考,从而体会到逻辑推理能力对法律人的重要性。
整场讲座同学们获益良多,同时也期待於教授开展的第三讲“心性与体悟”、第四讲“学会读书与写作”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