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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化”名家讲座系列之十六:周永坤教授谈中国人权(历史与展望)

来源 :      作者 : admin     时间 : 2014-10-29

    10月27日18点30分,苏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周永坤教授在我校沈钧儒法学院为同学们系统地介绍了我国人权的历史与展望,我校沈钧儒法学院教授范忠信主持讲座。

   讲座伊始,周教授就人权这一概念作了阐述:人权首先是良法的内容,只有存在良法的国家,才有可能关注和重视人权。之后,他从四个方面详细而具体地为我们讲解了中国人权的问题,分别是:禁革人口买卖,消灭奴隶制;人身权的保障;平等权逐步得到重视和诉权的保障。

周教授从人权的起步开始,为我们一一道来:清末统治阶级为了融入国际社会,得到他们的认可,“迫不得已”承认人权,这是我国最早确认的人权一说。之后周教授又逐一展开来谈:首先是消灭奴隶制。人权的基础是所有的自然人取得法律上独立的、平等的人格。清朝末年的一起涉及中英司法裁判权争议的案件,使得重臣周馥呈上一纸奏折,敲响人权的警钟。因而在1910年12月,清廷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刑法典的总则部分,为我国人权建设描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其次是人身权的保障。古代中国政府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对臣民的人身做处置,到习英国的大宪章中关于人权的规定,我国的人权建设仍在前行。再次是平等权的重视。周教授向我们介绍了一些制度的起源、发展以及被废除的背景,如收容审查制度、收容遣送制度等。最后是诉权的保障。他给我们提供一些时事动态,让我们对诉权有了更深刻而全面地了解。
  
 整场讲座气氛活跃,同学们被周教授的渊博深厚深深吸引,感受大师的风采,也增进了对学术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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