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课程宗旨 2013年10月,纪念毛泽东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在杭州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进一步指出未来创新社会管理、建设法制国家的重要性和急迫性。基于此,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邀请国内研究“枫桥经验”的一流团队讲解相关课程,以便各级党校教师及政法综治、社会管理部门干部全方位、多角度、系统性了解“枫桥经验”。
二、授课内容及师资
注:师资包括但不局限于上述教师;讲课时题目、课次可能略有调整,讲课时间以课表为准;课程中还将安排专题讨论会以及相关现场教学。
三、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各级政法综治及社会管理部门干部、党校教师及相关研究者。
(一)开课时间为2013年12月下旬,实际授课时间为5天; (二)授课地点: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等地,具体地点届时通知。
六、培训费用 (一)参加研修班人员须交纳培训费3000元(含资料费、考察交通费)。 (二)收费优惠标准:团报5人以上八折。 (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授课讲义 提供教材、电子版讲义,课程表在报名时提供。 八、报名方式 (一)网络报名 1.时间: 2、请在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官网http://fxy.hznu.edu.cn/上的招生简章中下载《“枫桥经验”专题研究班报名登记表》,按照要求填写形成word格式电子版;将上述文件发送至下列邮箱21647349@qq.com,文档名请注明“枫桥经验班+姓名+单位”。 (二)邮寄报名 1、报名表:请在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网站http://fxy.hznu.edu.cn/的招生简章下《“枫桥经验”专题研究班报名登记表》按照要求填写并打印一份。然后将报名材料邮寄至: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海曙路58号杭师大恕园17号711室,邮编:311121;收件人:俞诗倩,电话15158027451。 (三)咨询方式 电话: 0571—28865973(俞老师) 0571—28868694(余老师) QQ咨询:21647349(俞老师) 八、缴费方式: (一)在确认收到学员报名材料后,法学院培训中心将在学员现场报到时统一缴纳学费。 (二)开课前统一开具杭州师范大学培训费发票。
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培训中心 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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