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轶教授首先从中国民法起源谈起,进而分析中国民法的现状。他通过对日、德两国《民法典》相互比较,引出了今天的主题——中国民事立法中的中国元素。王教授以2010年7月1日颁布的《侵权责任法》为例,具体说明了现行民法中体现中国元素的法律规范。王教授结合法条,讲解了在传统民法中体现中国元素的制度——法定补偿义务制度。王教授例举了重庆的“烟灰缸”事件和济南的“切菜墩”事件,通过生动风趣的叙述,使人在笑声之中引发理论上的深思,同类事件为何会有不一样的判决?在中国目前保障制度还不够健全、保险制度不够完善的环境下,我们应该怎么做?《侵权责任法》在第87条针对这些特殊现象做了统一的处理,在“谁主张,谁举证”通行规则之外,推出了“举证倒置”的规定,让行为人自己证明自己无责任,这种制度的设计体现了浓郁的中国元素。
王教授指出,中国元素不仅仅体现在《侵权责任法》中,其他法律中也有体现,比如《物权法》、《合同法》等。我国的法律是在借鉴其他国家法律基础之上,结合我们特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环境,针对同一问题提出了更好的、更简便的解决方法。
最后,王轶教授与同学进行了互动,热情地回答了同学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