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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轶教授谈中国民事立法中的中国元素(图)

来源 :      作者 : 沈文静     时间 : 2012-06-11


 

 66日晚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王轶教授应邀为我院师生作题为中国民事立法中的中国元素”的讲座。讲座在模拟法庭隆重举行,罗思荣院长主持讲座,法治中国化中心主任范忠信教授、知识产权系副主任陈永强副教授参加。

王轶教授首先从中国民法起源谈起,进而分析中国民法的现状。他通过对日、德两国《民法典》相互比较,引出了今天的主题——中国民事立法中的中国元素。王教授以2010年7月1日颁布的《侵权责任法》为例,具体说明了现行民法中体现中国元素的法律规范。王教授结合法条,讲解了在传统民法中体现中国元素的制度——法定补偿义务制度。王教授例举了重庆的“烟灰缸”事件和济南的“切菜墩”事件,通过生动风趣的叙述,使人在笑声之中引发理论上的深思,同类事件为何会有不一样的判决?在中国目前保障制度还不够健全、保险制度不够完善的环境下,我们应该怎么做?《侵权责任法》在第87条针对这些特殊现象做了统一的处理,在“谁主张,谁举证”通行规则之外,推出了“举证倒置”的规定,让行为人自己证明自己无责任,这种制度的设计体现了浓郁的中国元素。

王教授指出,中国元素不仅仅体现在《侵权责任法》中,其他法律中也有体现,比如《物权法》、《合同法》等。我国的法律是在借鉴其他国家法律基础之上,结合我们特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环境,针对同一问题提出了更好的、更简便的解决方法。

最后,王轶教授与同学进行了互动,热情地回答了同学的提问。

王轶教授是我国民法学界新生代中坚力量,现担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参与过多部法律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学术成果丰硕。本次讲座,启发法律学人不应仅仅关注于法律本身, 应该通过现象来观察本质,立足本社会的特色,研究如何制定出符合这个社会环境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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