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陈永强教授出席“法证先锋”讲座
4月17日下午6点,法学社在大学生成长指导中心举办了名为“法证先锋”的法学讲座,出席本次讲座的是我院陈永强教授,同时也吸引了许多对法学尤其是民法感兴趣的同学前来。
陈教授首先从法学功能视角出发,向观众提出了法律是干什么的等问题,他认为法律就是要在全社会推广一种法治的理念,而民法更是在体现私权神圣、平衡自治与管制和起补充作用。接着他用许多个案例来分析和论证这个观点。他认为,在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公权力要有足够的证据和原因才能够消灭私人的财产权,这也就体现了私权神圣的核心价值,如针对前几年出现的四川“赠遗产二奶”案中,法官利用公序良俗原则推翻了他人遗嘱的公证,其实这就是没看到“动机是私法的禁忌”的结果,当然民法的存在也是在补充人与人之间缺少的必要的要件。然后他又向观众分享了他学习法律的方法,我们既要学会请求权基础分析方法,也不能迷信法律,学会用法律的思维解决社会中现实存在的法律纠纷,才是我们的一条非常重要的成才之道。最后他强烈要求我们关注生活,学会独立思考,用历史性的眼光看待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现场气氛轻松愉快,每当陈教授讲完一小节,都会有同学提出自己的问题,与陈教授来现场问答,同时陈教授也会时不时地向同学发问。通过此次讲座,同学们不仅能够学会一种相对科学的学习法律的方法,更是在启迪我们如何更好地去追求我们心中的法治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