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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荣获我校第四届“树人杯”辩论赛冠军

来源 :      作者 : 诸葛晓健     时间 : 2011-11-25

 法学院荣获我校第四届树人杯辩论赛冠军

      11月24日,我校在望道厅举行了树人杯辩论赛决赛,比赛双方分别是正方法学院辩论队和反方材化学院辩论队。计量学院校辩论队队长朱湉、浙江大学校辩论队优秀辩手皮鑫、师大校辩论队导师张卫良、财经学院校辩论队导师唐丰鹤和财经学院校辩论队副队长郑喆担任了此次次比赛的评委,此次比赛的辩题是“大学教学楼商业冠名利弊何者更大”。

    首先是立论陈词,正方一辩先阐述了“大学”和“冠名”的概念,提出了判断利弊的标准是商业冠名是否会促进学校乃至社会的发展,随后他又从大学角度和商家角度表述了来自社会的关怀也有利于大学精神的发展,从而论证了本方所持有的大学教学楼商业冠名利大于弊的立场;而反方一辩则对正方提出的标准表示了质疑,他们认为判断标准是商业化冠名是否过度,同时她又从功利社会对大学教育环境的冲击和企业问题对大学名誉造成的损害两个角度论证了本方所持有的大学教学楼商业冠名弊大于利的立场。

在接下来的自由对话和自由攻辩环节中,双方都紧紧地抓住论点并依靠科学的论据来对对方进行辩论,由此场面进入了白热化阶段,台下观众们也对选手们的优秀发挥报以阵阵掌声。最后是总结陈词环节,反方四辩先提出了正方的漏洞所在,她认为商业冠名作为一种环境因素必然会影响大学精神,同时她认为所谓过度的底线就是在教学楼上进行商业冠名;而正方四辩认为环境是不会触及事物本质的和企业的不良影响是可以人为的控制的,而且通过商业冠名也拓宽了大学的经费来源。

经过评委的商议以及皮鑫同学和张卫良教授的精彩点评后,主持人宣布了树人杯辩论赛的结果。人文学院获得季军,材化学院获得亚军,法学院辩论队摘得桂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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