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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家“法律文化”硕士点在杭师大设立并开始招生

来源 :      作者 : admin     时间 : 2011-09-14

全国首家“法律文化”硕士点在杭师大设立并开始招生

 

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杭州师范大学在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之下近期正式自主设置“法律文化”二级学科硕士点,并于2012年度正式招生,欢迎全国各高校法科毕业生踊跃报考。

法律文化,作为一个学科,特别强调从宏观、系统、整体和内在联系的角度认识一个国家法律现象的特征、规律和精神,亦即强调对不同法律传统的宏观研究和认识,并对过去西医分科式的部门法学研究思路有所校正或补充。

以“法律文化”作为法学院的招生专业,在欧美各大学早已是普遍现象。很多著名大学早就以Legal culture作为硕士、博士招生专业方向。在国内,虽很早就有高校以“法律文化”、“中西法律文化比较”、“法律文化与法律文献”等作为法律史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之一的,但囿于原有学科划分,一直未有学校正式将“法律文化”作为法学硕士招生的二级学科(专业)。为弥补这一缺陷,为培养法律文化研究和建设专门人才,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现正式设置了这一硕士点。

   

一、法律文化硕士点主要招生方向

1、法律文化理论。主要研究法律文化的基础理论,其内容主要系“法理学”、“法社会学”、“法经济学”、“法政治学”等主要学科之间的交叉综合部分。

2、中外法律传统。主要包括传统的中国法律史、外国法律史、法律思想史、法律文献学等三级学科的研究对象和范围。这不仅仅是传统的法律史(特别是法制史)研究,而是更加注重传统法律文化或法律文化传统,更多是在比较的视野上探究一国法制之宏观个性传承及其规律。

3、宪政法律文化。主要研究对象是传统的宪法学、行政法学与法理学、法律史学学科的交叉综合部分。主要研究与国家根本构成模式、原则、机制有关的法律文化。

4、法律文化比较。主要研究各国法律文化之间的异同和联系,与传统的“比较法学”、“法人类学”的研究范围有一定重叠,但它更注重二者交叉、综合和升华部分的研究,更注重文化或精神层面的法律现象比较。

二、法律文化硕士点的主要课程

本硕士点的课程体系,除国家统一规定的外语课、思政课以外,将特别开设以下课程:

1、法律文化学与比较法学。这是法律文化学科的基础课程,实为法律文化基础理论。法律文化学本来就是在比较各国法律制度文化的基础上形成的,只有在比较的视野中才能对各国法律文化特质进行总结阐发。

2、民族学和文化人类学专题。民族学和文化人类学都是研究民族性格特征的科学。法律文化特质是民族特质的最典型反映。要认识法律文化的特质,了解法律文化的内核,必须对民族文化特征有深入认识。

3、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专题。要了解人类法律文化进化历程,不能不了解西方法律思想史,特别是西方法理学说史。这一课程应是西方法律思想史和当代西方法理学的合一。

4、法哲学与法社会学研究专题。法哲学是关于法律现象的哲理之学,是法理学的顶尖部分;法社会学是广义的法理学的一部分。要理解法律文化,不能不特别理解法律的哲学、法律与社会的关系等。

5、中国法律传统研究专题。综合传统的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之内容,并特别强调思想和制度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旨在透过中国的法律思想和制度进化历史,总结梳理出中国法制代代相传的“统”(一贯性)。

6、外国法律制度史研究专题。这一课程主要注重的是西方法律传统、东方(中国之外)法律传统两者的研究。

7、宪政法律文化研究专题。这一课程不仅仅是原有的宪法学或中国宪法学、外国宪法学课程的综合,更注重把宪政作为一种基本法律文化来探讨。这一课程的教学内容包括政制史和宪政史、当代中国宪法、当代外国宪法,还包括“国宪”的观念、制度的构成规律和原理。

8、行政法律文化研究专题。为了保障 “国宪”的落实或实施,才需要有国家的行政制度体系。行政法律制度是宪政法律制度的附属成分。

三、法律文化硕士点的培养目标

培养法律文化研究及建设专业人才是本硕士点的主要目标。一个国家的法制建设,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关键。法律制度建设,归根结底是法律文化建设,事关人民在国家这个政治共同体之下过一种什么样风格和水平的集体法律生活。特别是,在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规范体系已经基本形成的情况下,在经历数十年法制建设和法制教育仍然达不到预期的法治效果的情况下,我们必须反省在法律文化建设方面的严重失误或缺陷。

要进行法律文化建设,首要任务就是培养法律文化建设的指导或主持人才。法律文化人才,归根结底是真正掌握法律文化要义,具备强烈的法律文化建设使命感、责任感的人才。深知法律文化的要义,就不仅仅是了解法律制度体系的那些知识而已。当代中国法律制度因自西方和苏俄移植,与中国传统的法律观念有相当的差异或冲突,所以出现了严重的“文本法制与实际法制严重分离”的尴尬局面。这就是缺乏系统的有意识的法律文化建设努力之所致!我们必须在中西法律文化结合的前提下对人民进行承载民主、自由、人权、法治普世价值的法律观念体系的教育培养,所以特别需要培养法律文化研究和建设人才。

具体说来,法律文化建设人才与此前的部门法人才有所不同。部门法人才犹如内科医生、外科医生、脑科医生、精神病科医生,他们可以从自己特有的专业侧面对病体病例进行诊治,但却无法超出西医分科的局限进行总体治疗和“健康建设”。我们的社会最为紧迫需要的法制建设人才,也许并不一定是分别擅长民事、商事、知识产权、金融、行政、刑事、劳动纠纷、环境纠纷、涉外纠纷等具体分科方面的审判、检察、辩护、侦查和教育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公安干警、教师,而是一种综合型、通识型、通才型、特别使命型的法律人才,这就是法律文化人才。他们是把审判工作、检察工作、司法行政工作、公安工作、律师工作、法律教育工作所做的一切打造或升华成为对人民进行法律性格和法律品质熏陶、锤炼、塑造、潜移默化系统工程之有机部分的人才。

四、法律文化硕士点的教学队伍

我校的法律文化学科基础,已经初具规模。以范忠信教授为学术带头人,本硕士点整合本校文化史、经济史、法律史以及本院的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等二级学科的十几位专职教师,形成了教授4人、副教授5人,讲师2人,其中有博士学位者8人的结构合理、综合实力较强的教学科研群体。

1、范忠信教授(男,1959),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本学科主要带头人,“法治中国化”研究中心主任。长期从事中国法律文化和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著有《情理法与中国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探微》(人民大学1992)、《中国法律文化探究》(韩国汉城一潮阁1996)、《中国法律传统的基本精神》(山东人民2000)、《中西法文化的暗合与差异》(政法大学2001)等著作,并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曾获首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

2、何俊教授(男,1963),哲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本学科带头人之一。现为杭州师范大学副校长。长期从事哲学史、文化史特别是宋代理学的研究。先后任教于杭州大学、浙江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曾在美国哈佛大学东亚研究中心、燕京学社及香港中文大学等作访问研究,曾任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大学宋学研究中心”主任。著有《南宋儒学建构》(上海人民,2004)、《南宋思想史》(上海古籍,2008年)、《刘宗周与蕺山学派》(人民大学,2009)等。

3、李安教授(男,1974),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本学科带头人之一。长期从事犯罪心理学、法理学、刑法学的研究。现为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先后入选杭州市新世纪131人才、杭州市青年英才、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个人专著译著有《刑事裁判思维模式研究》(中国法制,2007)、《侦查心理学――侦查心理的理论与实践》(中国法制,2005)、《裁判的形成――法官断案的心理机制》(中国法制,2007)、《犯罪及其原因与矫治》(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等多种。

4、潘国旗教授(男,1961),历史学博士,本学科带头人之一。现为杭州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院副院长,杭州市重点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负责人。长期从事财政史、经济制度史研究,著有《国民政府19271949年的国内公债研究》(经济科学2003)、《近代中国国内公债研究(1840-1926)》(经济科学2007)、《民国浙江财政研究》(中国社会科学2007)。曾获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入选杭州市新世纪“131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第一层次人选。

5、朱炜副教授(男,1970),法学硕士,现任法学院副院长、宪法与行政法研究所所长,硕士生导师。长期主讲宪法学、法理学、立法学、西方法律思想史、民主与法治(通识课)等课程,出版了《宪法学》、《律师学》等教材,对宪政法律文化有相当深入的研究。

6、刘练军副教授(男,1973),法学博士。主讲宪法学、立法学、外国法制史等课程。曾在《比较法研究》、《法学》等核心期刊上发表论(译)文三十余篇,其中多篇被《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著有《消极主义:宪法审查的一种哲学立场》(法律出版社2010)。

7、黎枫副教授(女,1968),法学硕士。长期主讲行政法、诉讼法、仲裁法等课程。曾发表学术论文多篇,主持多项省级课题。

8、赵元成副教授(男,1975),法学博士。主讲行政法学、立法学、法律逻辑学、法学方法论等课程,在发表论文十余篇。

9、陈琛副教授(女, 1975),法学硕士。曾发表学术论文多篇。长期主讲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等课程,教学考评连年优秀。

10、王家国讲师 (男,1972),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西方法哲学、法理学。曾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翻译美国学者的著作《判决的批判》等。

11、黄晓平讲师(男,1973),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律史学、宪法学与司法制度。在各类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十余篇。

五、法律文化硕士点招生考试科目及参考教材

一、初试考试科目及参考教材

(一)英语;

(二)政治;

(三)专业一:法理学;

(四)专业二:法学综合。

(五)参考教材

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3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2、王建东、陈林林主编:《法理学》,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3吴祖谋李双元主编:《法学概论》(第10版),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二、复试考试科目及参考教材

(一)法律文化(含中国法制史、宪法学)

(二)参考教材

1、范忠信、陈景良主编:《中国法制史》(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2、许崇德主编:《宪法》(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关于招生考试的更详细信息,请以杭师大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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