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职称计算机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了方便广大教师了解职称评审有关政策,充分做好职称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现将现行的职称计算机考试有关文件再一次转发如下:
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实施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 浙人专〔2006〕58号
各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浙各单位: 根据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人发〔2001〕124 号)精神,为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掌握计算机知识,进一步提高计算机应用能力,经研究,在我省全面实施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07年1月起,我省将全面实施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各市要按照人事部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于今年年底前做好开考前各项准备工作,尤其是新开考考区考点的开考申请和机房升级改造等基础工作。 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采用科目模块化设计,每一科目(模块)单独考试。根据人事部国人厅发〔2005〕96号文件,目前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25个科目供考生选择(详见附件),并且对附件中标明“考生任选其一”的考试科目,考生只能选择其一。考试采用上机操作的方式进行,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题库、统一考试标准、统一的考试管理系统。组织考试时间由各考点自行安排。应试人员应按照考试管理系统的提示进行考试。每一科目(模块)考试时间为50分钟。 三、每科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单科合格证书。 四、凡年龄在50周岁以下,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五、2006年底前取得的《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Windows 2000/XP & Office)》证书,在2007年底前仍可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职务的依据。凡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一)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留学回国人员; (三)申报工艺美术、艺术、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资格的; (四)转评专业技术资格的; (五)硕士学位获得者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六)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类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人员,不包括其它专业设有计算机课程的毕业人员; (七)获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 (八)在计算机应用方面取得成绩,并获设区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二ΟΟ六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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