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文件
校社科字〔2011〕17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杭州师范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振兴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部)、研究机构:
2011年度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振兴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根据杭师大〔2010〕169号文件《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振兴计划(2010—2015)》的精神,结合《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振兴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进行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申请单位填写《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振兴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由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依托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学校人文社科处人文振兴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由校人文振兴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汇同专家组和校计财处、审计处、绩效考评处等相关部门进行项目联审。
2、校人文振兴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项目评审结果报人文社会科学振兴计划领导小组审议,依照金额大小分别报分管人文社科校领导、校长办公会或校党委会分级审议,通过后下达项目预算。
三、申报期限
自发文之日起开始受理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振兴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
四、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可以是杭州师范大学在编人员,也可以根据平台或学科建设的需要对外进行公开招聘。计划负责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计划的实施。
2、之前申报的关于举办人文艺术社会科学学术会议资助、教师参加人文艺术社会科学学术会议资助及人文艺术社会科学优秀作品资助均纳入申报指南中列出的相应的平台或学科专业建设中进行申报资助。
3、申报者须将《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振兴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10份(包括电子文本)报送校人文振兴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 王亚歌 徐洁蕾 余龙进
电 话:28866356 28865131
EMAIL:apple310036@126.com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振兴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振兴计划项目申报书
校人文振兴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杭州师范大学人文社科处
二O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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