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师大教[2010]29号文件
《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末下学期初教务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
一、 日程安排:
(本学期末)
1.6月1日前,2010届医学类实习生返校,有关学院做好实习生返校工作,按要求做好实习教学业务档案归档工作,并于9月底前报教务处医学实践科。
2.5月30日前,2010届毕业生毕业论文、专业实习成绩及相关材料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毕业生名单、结业生名单一式两份,在5月28日前一份交教务处教务科,另一份交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学院院长签名)、特殊情况学士学位申请表(附学生的书面申请)、延长学制情况统计表、学生延长学制申请表一式四份(由各部门签署意见)及学生成绩总表在5月28日前交教务处教务科。
4.5月30日前,各学院把2010级培养方案定稿及相关调研报告交教务处教研科。
5.毕业班学生成绩总表一式三份,由各学院教务科核实(确保信息准确无误)、院长签字,学院盖章,于6月5日前交教务处盖章后,分送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校综合档案室、学生本人。
6.5月28日—6月4日,全校学生网上评教。
7.6月19日(周六)上午,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6月19日(周六)下午,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6月20日(周日)上午,全省大学英语三级考试。
8.6月7日—6月11日,全校学生第一轮网上选课。
6月17日—6月25日,全校学生第二轮网上选课。
9.非毕业班学生上课至6月22日,6月23日通识课程期末考查,6月24日—6月30日期末复习考试,考试时间全校统一:
上午 9:00 —— 11:00
下午 14:00 —— 16:00
10.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活动的组织单位,于6月15日之前将暑期培训计划上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暑期做好组织实施。
11.6月30日前,各学院(部)教务科将下学期课表书面通知到每一位任课教师。
12.7月1日—7月7日机动周,结合暑期短学期和团委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安排各项活动。
13. 7月3日—7月17日2009级军训。
14.7月3日前,各学院(部)教师将考试成绩输入高校现代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学院(部)教务科将补考学生(含与补考学生一起考的重修学生)名单及专业课补考安排表交教务处教务科,并向学生寄发《学生成绩通知单》,有补考课程的学生务必通知到。
15.7月30日前,2011届医学类各专业学生(除市场营销、药学专业外)下实习点实习,有关学院做好学生下点前各项工作。
16.7月8日—8月31日,学生放暑假。
(下学期初)
1.9月2日、3日,学生报到注册,各学院(部)检查上课前准备工作,不及格学生办理补考手续。
2.9月6日正式上课。
3.9月6日前,各学院教育实习带队教师进一步与确定的实习学校联系,落实食宿安排和教学进度。
4.9月6日—11月26日,2007级师范生教育实习。
5.9月7日前,各学院教务科通知延长学制的学生参加课程重修。
6.9月3日—9月4日新生报到。
7.9月5日—9月7日始业教育。
8.9月6日—9月13日第三轮选课。
9.9月8日—9月21日新生军训。
10.9月23日新生上课。
11.9月11日、12日,课程成绩不及格学生补考。
(1)9月11日公共课补考,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 大学英语、教育科学与研究方法。
中午11:30—13:30 毛邓三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
下午14:00—16:00 计算机技术基础、心理学、班主任工作技能。
(2)9月12日公共课补考,安排如下:
上午9:00—11:00 书写、现代教育技术、高等数学等。
下午:大学物理、美术基础与欣赏、音乐基础与欣赏、普通话等。
(3)专业课补考(时间同前,最迟到9月15日),由各学院教务科自行安排,考场请安排在原先分配的期末考试教室中,并将日程安排及监考教师名单报教务处教务科。
12.9月17日前,各学院教务科把实验教学进度安排输入综合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并把实验课开出情况、实验指导教师安排表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领取实验记录本。
13.9月25日—9月30日,2009级师范生教育见习。
14.9月25日前,各学院教务科将《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补考成绩表》、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重修成绩表》、《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学生名单》交教务处教务科。
15.9月30日前,各学院教务科将《杭州师范大学自编讲义使用情况一览表》、《杭州师范大学教材选用情况汇总表》交教务处教学科。
16.9月30日前,各学院教务科将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实践实训周工作计划及教学实践计划书汇总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17.9月30日前,各学院军训管理办公室将2009级、2010级军训成绩单汇总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有关事项:
1.非毕业班考试应安排在6月24日—6月30日,考查科目必须在6月24日前结束,考试安排必须遵循尽量分散安排的原则。
2.毕业班学生若遗失学生证、校徽,应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到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科统一办理,最后由学院教务科统一到教务处教务科办理。
3.考试的各个环节请各学院(部)严格按照《杭州师范大学考试管理条例》执行。重申考场纪律,考试必须单人单桌进行,每一标准试场(30人)必须安排两名监考教师,考生通讯工具不得带至座位。考试期间,各学院领导要轮流值班,及时处理和上报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师生应严格遵守《监考守则》、《考场规则》。
4.各学院(部)教务科必须于放假前将下学期课表发给任课教师,向每个学生寄发《学生成绩通知单》,将补考科目、补考时间等通知有关学生,并将补考试卷、日期、地点、监考教师等逐一落实,做好专业课《补考学生名单签名表》,公共课《补考学生名单签名表》由教务处教务科制作,开学初补考时,补考学生应在《补考学生名单签名表》上签名确认。
5.要加大教考分离力度,已建成试题(卷)库的课程要由系主任或教研室主任抽题(卷),实行集体流水阅卷。凡交文印室誊印的试卷一定要认真填写《杭州师范大学考试命题审定表》,其题量、题型、难易度和格式、文字规范等由各学院(部)教研主任和教学院长审核把关。
6.期末考试的试卷应及早交文印室打印,并认真做好校对工作,各学院请严格按照考试管理条例执行。下学期需要打印的讲授提纲、讲义也应及早交文印室,以保证开学时教学的正常运行。
二O一O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