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中的法律推理”这一话题在法律界一直备受争议,张教授从“裁判中的法律事实”这一视角出发,向我们阐述了作为一名法律人应有的法律思维及怎样去建立法律思维。张教授先从美国的法学教育谈起,向同学们讲述了法律思维是一种主流的意识形态,是与大众的意识形态紧密相连的。接着,张教授以问题的形式,将其分成四部分,既:一、如何认定案件事实?二、什么是事实?能否认知事实?三、什么是真实?什么是客观事实?什么是法律事实?四、“以事实为根据”的认定。循序渐进的向同学们讲解了有关法律理性、司法理性、裁判正当性、法律真实性等问题。最后,张教授与台下同学进行了互动交流,为同学们一一解答了相关问题。 张教授的讲座为法学学子解答了作为一名法律人士应有的法律思维,以及作为法律人应有的立场,对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定位上有很大帮助。“尊奉司法理性,融会生活常识,既不媚俗,也不清高”张教授向我们提出的作为法律人这一要求,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