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学科研人员近三年工作业绩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接人事处通知,根据学校学年行政工作计划,今年我校将实施新一轮岗位设置与全员聘用工作,为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科学合理的拟定各级教学科研岗位聘用条件,现统计全校教学科研人员近3年的工作业绩,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计范围
各教学科研单位的教学科研人员(含双肩挑人员)在本科教学、研究生培养与学科建设、科研以及获奖情况等方面的工作业绩。其中,本科教学、研究生培养与学科建设工作业绩统计时间为2006年9月至2009年7月,科研工作业绩统计时间为2007年1月至2009年12月。
二、具体要求
1、个人如实填写附件《杭州师范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工作业绩统计表》(电子表格见附件),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副高以下上交一份)在
2、工作业绩统计是科学拟定各级岗位聘用条件的重要途径和聘用条件的主要依据。请各位老师提高认识,认真填写,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统计工作。
法学院综合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