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校保卫处通知,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校园交通管理细则》有关规定,经学校批准,自2010年2月1日起启用新版校园机动车通行证,并根据《管理细则》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原2007版校园机动车通行证自2010年1月31日起停止使用。现将有关办(换)机动车通行证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教职员工每人限办一辆。需办理通行证的教工请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机动车申请表》和承诺书,凭车主的工作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如:车辆行驶证非本人,须提供与本人关系的证明)复印件,(上交2007版杭州师范大学校园机动车通行证的车辆可免交工作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在1月12日前交至综合办公室统一办理,逾期车主请自行到保卫处办理(行政楼101室)。
附件:
1.校园机动车通行证办理(更换)的规定.doc
2.杭州师范大学机动车通行证申请表.doc
3.承诺书.doc
法学院综合办公室
2010-1-6
综合办电话:0571-28865484
研招办电话:0571-28869763
教务科电话:0571-28865486
学工办电话:0571-28865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