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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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换校园机动车通行证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admin     时间 : 2010-01-07
各位老师:

接校保卫处通知,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校园交通管理细则》有关规定,经学校批准,自2010年2月1日起启用新版校园机动车通行证,并根据《管理细则》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原2007版校园机动车通行证自2010年1月31日起停止使用。现将有关办(换)机动车通行证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教职员工每人限办一辆。需办理通行证的教工请填写《杭州师范大学机动车申请表》和承诺书,凭车主的工作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如:车辆行驶证非本人,须提供与本人关系的证明)复印件,(上交2007版杭州师范大学校园机动车通行证的车辆可免交工作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在1月12日前交至综合办公室统一办理,逾期车主请自行到保卫处办理(行政楼101室)。

 

 附件:

1校园机动车通行证办理(更换)的规定.doc

2杭州师范大学机动车通行证申请表.doc

3承诺书.doc

 

 

                    法学院综合办公室

                           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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