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高度重视学生专业理论分析能力与应用能力的培养,积极推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于12月1日晚在模拟法庭举办第四届法学沙龙。本次沙龙的主题是“闹市飙车案的法理思考”,邀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陈增宝、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建峰担任嘉宾,与我院副教授汪红飞、沈琪博士共同讨论。副院长李安博士主持此次交流会,罗思荣院长及党总支副书记唐钢出席沙龙。
沈琪博士以2006年北京“二环十三郎”以及2007年北京“三环”飙车案件的比较引出了本次沙龙的主题——“闹市飙车案的法理思考”。结合个案进行分析,四位嘉宾将客观事实与具体实际相结合,以专业的理论对案件的定性做出了分析。陈副庭长及汪红飞老师一致认为根据当事人刹车及下车观望等客观行为可推断出他在主观上并没有希望或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故成立交通肇事罪;而徐副检察长及沈琪博士则认为在闹市高速驾驶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安全及公私财产,肇事者在主观上又是为了追求感官上的快感,故应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观点的争议,思想的碰撞,使全场沉浸在激烈的讨论中。
“社会要有边界,我们可以从超越法条的角度对飙车案件进行法理思考”,随着李安老师的引导,沙龙进一步火热化。话题渐渐引向当今司法判决与民意的关系问题,四位嘉宾认为社会对司法的期望越来越高,但法治观念仍然淡薄,所以法官判案应该用法律思维结合社会实际,并在注重程序的基础上,公正司法,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
本次活动以融洽的氛围、独特的形式,实践了理论结合实际的新型教学模式,创新了学生的思维方法,丰富了学习内容,增进了师生间的沟通。相信通过此次法学沙龙,法学学子能更好地了解当今社会司法现状,树立更强更远的学习目标!
文/洪姣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