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于2009年8月23-24日在祖国的北疆——冰城哈尔滨召开,会议主题“共和国六十年: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的变迁”,此次年会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办、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承办。
我院刘练军博士参加了此次宪法学年会。刘练军向大会提交的论文为《论受教育权的平等保护》,并向大会宣读了自己的论文。
刘练军认为,受教育权是一项受宪法保护的权利,在当下我国与其将受教育权视为一向社会权,毋宁把它看作是一向平等权。对于消除在高等教育方面出现的受教育权不平等现状,他提出了有三点建议:1.国家应根据各个地方考生比例进行部署院校的分配。2.允许受教育权诉讼。3.以少数民族发展的特点发展教育,使其能趋于平等。
[学术动态回放] 我院刘练军博士应邀参加第五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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