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热轻症病例居家隔离治疗健康建议 告知书 亲爱的同学/老师: 经医院诊治,您被诊断为发热轻症病例。根据要求和您的病情,学校建议您居家(住所)隔离治疗。在实施居家(住所)隔离治疗期间,请您积极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隔离期间,请勿离开居所。 2.请注意休息,多饮水。 3.每天上午、下午自测体温,卫生所的医务人员会定期电话问询您的病情进展。 4.您应尽量单间居住,减少与共同居住者的接触机会。 5.您的居室应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新鲜。 6.您在咳嗽和打喷嚏时,应使用纸巾遮掩口鼻。 7.您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当使用清洁剂洗手或者使用消毒剂消毒双手。 8.您在居所公共区域活动时,需戴外科口罩。 9.您在发病后至少需在居所隔离观察治疗7天。若7天后流感症状仍未消失,需待症状消失后24小时,方可解除隔离治疗。 10.如病情出现变化,请及时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在此过程中请全程戴外科口罩。同时,及时将此情况报校卫生所(28865120)。 卫生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