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张新宝教授来第三次我校举办讲座
来源 : 作者 : 徐立帅 时间 : 2009-07-12
发表日期:2007年12月20日 作者:徐立帅(研究生)
张新宝教授来我校法学院举办讲座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双聘教授张新宝应我校法学院邀请,于12月18日来到我校,在法学院会议室为法学院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作了两场精彩的讲座。法学院院长罗思荣教授出席并主持讲座。
张教授围绕“我国物权法的理解与适用”、“侵权死亡赔偿”这两个目前学术界关注的热点话题展开讲座,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第一场讲座张教授围绕新颁布实施的《物权法》,深入浅出从立法背景与进程,《物权法》的基本任务、重要意义、基本原则,《物权法》的体系、内容与特色入手,通过分析与物权法相关的法律及立法进程中的争论话题,指出出台《物权法》的必要性及条件,并提出理解与适用《物权法》应注意的一些问题。第二场关于“侵权死亡赔偿”问题的讲座,张教授结合实例指出现行规定的不足,对侵权死亡赔偿中涉及的平衡受害人与被害人关系、财产及精神方面的赔偿费用标准、请求权人等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给出完善的解决方案,论证体系严密有序,使大家受益匪浅。最后,张教授与大家进行交流并展开热烈讨论,详细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
讲座结束后,张教授与法学院师生合影留念。 (法学院 徐立帅)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