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参与主办的省婚姻法研究会年会在乐清雁荡山召开
来源 : 作者 : 王春 时间 : 2009-07-12
发表日期:2007年12月5日 作者:王春
浙江省法学会婚姻法研究会2007年年会在乐清召开
2007年11月24日,由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温州市乐清法院、社科联三方联合承办的浙江省法学会婚姻研究会在温州乐清雁荡山山庄召开,来自浙江省省内的法院系统、妇联、高校等部门的婚姻法理事会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省婚姻法研究会会长、我校法学院院长罗思荣教授主持,会议承办方代表、温州市乐清法院的副院长朱鹏鸣首先致辞,对与会人员的到来表示了热切的欢迎。省法学会研究部代表郑卫华谈了她的个人体会与要求。她说与会成员趋于年轻化、高学历化,对学会的发展表达了十足的信心。她还建议大家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并能结合地方、研究地方与服务地方。乐清社科联主席项宏志介绍了乐清的经济发展状况与风土民情,强调要重视文化研究,注重对不同区域的婚姻家庭的对比研究,从而为构建和谐家庭及相关立法提供参照。
在主题发言与研讨中,中国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学军教授介绍了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情况及研究热点,确定本次年会的主题包括婚姻家庭侵权行为如何适用法律、子女最大利益保护、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婚姻家庭争议解决机制等内容。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庭法官张泉水从审判实务的角度阐述了婚姻家庭债务举证责任问题,农家女的土地权问题等。省妇联权益部谢琦琦做了关于浙江省妇女权益保护法制建设的回顾与展望,并介绍了浙江省妇女权益保护法的立法修改案情况。杭州市上城区法院副院长魏国祥作了《浅谈夫妻间侵权行为的法律调整》的主题发言。乐清法院民庭庭长叶纪迈作了《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偿还法律制度》的论文阐述。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柯直就其研究作了《配偶一方婚前债务转为共同债务问题的探讨》的发言。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魏小军博士进一步补充了有关婚姻家庭债务问题,做了《试论我国法中夫妻共同债务的推定》的论文讲解。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贺丹青副教授作了《论婚内财产侵权的民法规制》的论文阐述。
与会人员围绕婚姻家庭的财产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省婚姻法研究会秘书长、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汪迪波老师、陈永强博士,中国公安大学的邓丽博士等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我校的王涤教授介绍了她所作的关于丁克家庭的研究成果,给与会成员打开了研究视野。
省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罗思荣教授肯定了这次年会取得的成果。本次年会针对理论实践中存在的重要问题确定了明年的研究方向与重点,包括婚姻家庭争议调解、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离婚夫妇的债权债务等问题,并决定将整合学会的力量以求在婚姻法理论研究上有新的突破与建树,促进我省婚姻法学会有更大的作为。
作者:王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