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5届研究生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沈钧儒法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沈钧儒法学院〔2023〕10号)文件规定,现将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名额
推荐对象为2025届研究生毕业生(不含延长学制学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14人,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推荐5人。(因省优毕业生名额上级尚未正式下达,现为初步推荐名额,待名额正式公布后再进行增补或择优推荐)。
二、推荐条件
参评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5)在评选考察周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申请荣誉称号:
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②有课程成绩不合格;
③无故旷课;
④无故不按时缴纳学费、注册;
⑤参测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思想品德和实践活动任意一项得分低于基本分;
⑥延期毕业。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成绩优秀,有优秀学术论文发表或取得科研成果;
(2)全日制研究生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须获得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或学业奖学金一等奖一项及以上,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须获得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或学业奖学金一等奖两项(次)及以上;
(3)毕业论文成绩优良;
(4)在规定学制内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获得学位;
(5)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6)某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在四类(须与本学科相关)及以上期刊上正式发表论文或考上国内、外博士研究生,可以优先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
三、推荐方法
学生申请和学院审核均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yjsfw.hznu.edu.cn/allogene/)内完成。学生在“奖助—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栏目完善“个人申请信息”并进行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中午12点前。
在学生申请的基础上,学院按照评比标准进行资格审查,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做好民主评议和择优推荐,经评审小组评审并公示3个工作日。
四、优秀毕业生证明出具
经公示后,在名额范围内且完全符合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的,学院可开具相关“已推荐该生为省优毕业生或校优毕业生”的证明;不在名额范围内的,不得开具任何证明。
五、推荐材料要求
请在申请系统将填好的《优秀毕业生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1)、《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以及相关荣誉或论文等佐证材料放入一个word文件夹中作为附件3在“主要事迹”的“附件信息”中完成附件1、2、3的上传。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翟老师,电话:28865485。
沈钧儒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