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详见附件《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二、推荐名额
2020级新生除外,凡符合评奖条件的在校学生均可申报,无名额限制。
三、材料报送
1.上报材料
(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
(2)《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
(3)所申请、推荐学生的身份证、残疾人证、2019-2020学年获得奖励和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2.上报时间
请各学院认真核对申请等级等内容,审核无误后将申请者有关材料于10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上交至恕园17-617办公室,电子稿发至125539441@qq.com,联系人:翟老师,电话:28865485。
沈钧儒法学院学工办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