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化”学术沙龙第四期预告 “法治中国化”学术沙龙第四期即将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主 题:“司法哲学的本相” 提 要:司法哲学是法官一套涉及法律、司法和法治认知的综合性理念和思维。司法哲学的适用语境是疑难案件和复杂案件,其类型主要有消极主义、积极主义、保守主义和进步主义等。法官运用司法哲学裁判案件时离不开对宪法和法律的解释,实践中的司法哲学是一种解释性存在。决定法官司法哲学的是其司法权认知。传统的法官无意志之司法权认知,乃消极主义和保守主义司法哲学之理论基础和政制理念。现代司法权认知主张法官有意志,认为司法权系一种权力存在,积极主义和进步主义司法哲学就建立在此等认知基础之上。司法哲学与司法价值中立之间存在紧张关系。法官应尽可能地适用消极主义和保守主义司法哲学,除非迫不得已,否则当以克制适用积极主义和进步主义司法哲学为司法哲学之基本要义和最高原则。 主讲人:刘练军 副教授 点评人:朱 炜 副教授、沈琪副教授 主持人:赵元成 副教授 时 间:1月14日上午 地 点:百瑞大酒店(教工路195号) 敬请各位老师和同学届时参与! 法 学 院 法治中国化研究中心 二〇一三年一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