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评审,拟推荐法学222班刘美伶同学为第十四届杭州师范大学“马云青春领袖奖”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预备人选,现予以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公示时间为4月1日至4月3日,共3天。
在公示期间,凡认为上述同学不符合推荐条件或存在其他问题,请及时向学院团委反映。以单位反映问题,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反映问题,需属真实姓名。
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28865485,电子邮箱jcc961205@163.com。
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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