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至12月1日,浙江省法学会网络法治研究会2024年年会暨“数字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法治保障”论坛在杭州召开,本次会议由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承办,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协办。来自全国多所高校、科研院所、政法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的60多家单位、150余名专家学者参会研讨。我院董伟书记,邵劭教授,李建忠教授,张挺副教授,王好、钱文杰、周澎、杨旭东、虞婷婷、吕桐弢等青年教师,以及近30位研究生参与此次年会。
会议开幕式由研究会副会长、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教授邵劭主持。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丁祖年,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党委书记董伟,研究会会长、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教授陶丽琴致开幕辞。研究会副会长、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张海峰主持增补理事表决,宣读年会获奖论文。本届年会从112篇投稿中评选出专家组优秀论文奖31篇,学生组优秀论文奖49篇。
开幕式后,会议主旨演讲环节由研究会副会长、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副校长李政辉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民法研究室主任谢鸿飞以《人工智能的法律主体革命?》为题发表演讲。他从人工智能与以往科技革命的核心差异入手,认为人工智能的类人类思维和行为特征以及其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权益归属、侵权损害等法律实践问题,已对现行法秩序提出了巨大挑战。为了回应这一问题,中外一些学者都提出了将人工智能作为法律主体的观点,但这种观点目前还存在伦理和法律技术的双重障碍。在当下人工智能的发展阶段,其引发的权益归属和侵权问题都可在现行法秩序中妥当解决。目前将人工智能作为一种法律主体尚无必要,最多可将其作为不具有法律人格的人类“代理人”(“电子人”)。人工智能的未来发展必将加深人的异化,从根本上影响社会秩序,使“透明社会”更为透明,这已涉及人类根本的生存意义问题。要期待一个更安全和更有意义的未来世界,包括法学在内的所有人文社会科学都应高度关注这一问题。随后,会议进入“数字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网络法治实务前沿”主题论坛环节,由研究会副会长、宁波海事法院副院长杨兴明主持。杭州市滨江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吕德军、杭州互联网法院互联网审判第一庭法官沈堃、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网监分局局长王晓华、淘天集团法务部法务智能化系统负责人邵世佳等4位实务专家围绕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评价体系构建、操纵“网络水军”实施传播网络虚假信息行为的司法认定、直播业态中自然人经营者监管、AI赋能法律工作等网络法治实务问题展开讨论。
下午会议分为三个单元开展专题研讨,27位专家学者、青年学子围绕“数据财产保护法律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与网络空间治理问题”“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法治问题”等重要议题展开发言评议,交流成果思想,碰撞出激烈的思想火花。
今年是我国全功能接入国际互联网30周年,也是网络强国战略目标提出10周年。站在这一新的历史时点上,本届年会聚焦“数字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法治保障”的时代议题,与会代表围绕网络法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畅所欲言,分享智慧经验,为推动网络法治研究提供有益的思路和方案。
最后,感谢与会嘉宾对年会各项工作的热忱支持,感谢会务组各位师生的辛勤付出,本次年会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