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更好地帮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使学生树立自信、自强、自立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将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具有杭州师范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二、认定标准
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置为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二档。
三、工作安排
(一)学生申请
1.学生申请阶段:9月2日—9月8日,家庭经济存在困难的学生参照《附件1: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模板)》要求,填写《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word格式)+困难证明材料(图片形式),以“姓名”命名文件打包交至班级生活委员(2024级新生交至临时班长)处。
要求:①如勾选“特殊群体”中的类型,需要与家长确认,并提供相关证件材料;②如勾选“其他群体”中的类型,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③如勾选“其他情况”,则必须具体介绍家庭困难情况。④个人承诺栏需插入本人手写签字。
特别注意:请同学们实事求是,诚信为本,如有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会被取消受助资格,留下个人诚信不良记录。
2.初审阶段:9月8日-9月12日,班级成立民主评议小组(班主任担任组长,生活委员、班长及另外3名普通同学担任成员),对申请人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填写“陈述理由”,勾选困难档次评定。
完成后,生活委员于9月13日前以班级为单位,以“班级+困难生认定”命名文件打包交至邮箱jcc961205@163.com。
3.学院审核:9月13日-9月15日,学院将对班评结果进行复审,并根据学生情况进行资格和档次的认定。
4.系统申请:9月15日-9月18日,经审核认定后的困难生登录“学生工作管理服务平台”完成系统申请,具体通知后续另行发布。
沈钧儒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