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社科联有关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2024年度课题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杭州的重要指示,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科学研究态度,围绕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思想库、智囊团作用,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为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大繁荣大发展服务。
二、课题性质
本基地课题为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三、立项计划
2024年拟立课题7项,其中重点课题1项,一般课题6项(其中咨政课题1项)。成果形式原则上为著作、对策研究报告或论文。本年度所有立项课题,对策研究报告完成时间不超过6个月,论文研究时间不超过1年,著作完成时间不超过2年。
四、相关要求
(一)选题方向
为提高研究质量,打造基地品牌,本年度基地研究主题为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杭州城乡基层治理现代化研究,并围绕研究主题确定7个参考选题。鼓励申请人结合研究主题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参考选题如下:
1.下姜乡村治理经验研究
2.“千万工程”的梅林实践研究
3.小营巷社区治理研究
4.良渚文化村民主法治建设经验研究
5.“枫桥式人民法庭”的杭州实践研究
6.杭州检察e站建设研究
7.杭州市场化解纷机制研究
(二)申请者条件
本次课题申报面向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单位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浙江省和杭州市社科规划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基地课题。
(三)经费资助额度
重点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2万元,一般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1万元,首期经费拨付总经费的70%,结题后拨付余下的30%经费。
(四)成果要求
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以论文或研究报告形式结题,结项的具体条件具体参照《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3年12月修订)》(杭社规〔2023〕29号)执行(即:最终研究成果为专著的须公开出版;最终研究成果为论文的须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或本市级公开出版物发表;最终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的须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或本市级公开出版物发表,或被市级领导批示,或被区(县、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采纳,或被市社科联(院)刊物《杭州社科成果》等录用刊发),并在成果显著位置注明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否则不予认定。
(五)申报程序
请项目申请者严格按照基地选题要求,提交《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基地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杭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基地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一式6份,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申报项目经本基地学术委员会讨论、评审、表决,按照公平、择优的原则,最终确定。
五、受理时间
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方式
课题申报受理联系人:苟建兵 电话:15700981959
电子邮箱:819823204@qq.com
材料寄送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邮编:311121。
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