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0日下午,应学院邀请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黄超宇律师为我院师生做了主题为“新公司法下股权投资的谈判”的实务讲座。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孙伯龙老师主持了本次讲座,我院六十余位研究生聆听了此次讲座。
围绕“新公司法下股权投资的谈判”这一主题,黄超宇律师从三个方面依次展开讲解:
第一部分讲述了股权投资资本制度的变化和谈判策略。黄超宇律师分享了在处理各类法律事务中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讲解了新公司法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额五年内实缴的相关规定,并介绍了国务院关于实施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分析了股权投资面临的不同场景和关注点,包括出资方式、实缴期限、实缴方式、非货币出资的瑕疵问题、减资需求等。
第二部分讲述了股权投资委派管理人员的新变化和谈判策略。黄超宇律师首先解释了新公司法中关于董事核查、催缴出资的过错赔偿责任、抽逃出资的赔偿责任、关联董事的书面报告义务、违规财务资助的赔偿责任、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等内容。紧接着黄超宇律师对包括新项目中对董事责任的条款以及运营中权限的重新界定,以及老项目中章程中对于董事权利义务条款的更新、董事人选的变更和交接等场景给出实务建议。
第三部分通过案例讲解了涉及债权人纠纷的谈判的要点。黄超宇律师首先强调了新公司法中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制度和横向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重要性,提到了法律功底、战略规划、时间管理和寻求共识等方面的谈判技巧,并讲解分析了他在实务中的相关案例。
本次讲座涵盖了新公司法下股权投资的各种重要议题,内容丰富、论证充分,旨在帮助同学们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股权投资过程中的挑战。黄超宇律师充分展现了深厚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实务经验。讲座最后,孙伯龙老师为吴律师颁发了法律硕士实务导师聘书。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本次讲座圆满落幕。
(供稿:王泽杰)
(审核:余钊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