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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北京兰台(杭州)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共建实践基地协议

来源 : 法学院     作者 : 法学院     时间 : 2024-03-01


3月1日上午,北京兰台(杭州)律师事务所李波主任一行3人来我院商谈共建教学实践基地事项,我院汪红飞院长、赵元成副院长接待并座谈。会后,双方在会议室签订了合作共建教学实践基地的协议,汪红飞院长代表学院向北京兰台(杭州)律师事务所颁授共建沈钧儒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铜牌。


双方签订合作协议

分管教学副院长赵元成与北京兰台(杭州)律师事务所贾济律师签订共建协议



向北京兰台律师事务所颁授教学实践基地铜牌

汪红飞院长向北京兰台(杭州)律师事务所李波主任授牌



签约双方在沈钧儒像前合影

签约双方负责人在沈钧儒像前合影



近年来,我院高度重视学生实践教学工作,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等省市区各级公检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等60多家单位签署共建教学实践基地协议。今后,学院将进一步探索优化校企合作模式,与更多优质的法律实务单位共建教学实践基地,为浙江乃至全国培养更多高质量的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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