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要闻

当前位置 :  首页 > 学院动态 > 学院要闻

何其生教授学术讲座在我院顺利举办

来源 : 法学院     作者 : 法学院     时间 : 2023-11-01

20231028日(周六)下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北京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北京大学涉外法治研究基地执行主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国际法学会副会长何其生教授应邀于沈钧儒法学院模拟法庭为我校师生做学术讲座,主题为“涉外民事诉讼法的修改:笃定与迷失”。讲座由沈钧儒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国际法教研室举办,李建忠教授主持了本次讲座,八十多位研究生参与了本次学术讲座


图片1


本次讲座的内容共分为五个部分。讲座伊始,何其生教授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涉外篇的修订背景何教授指出:从我国国情角度出发,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涉外贸易以及涉外贸易纠纷数额在极具增多,但我国有关涉外诉讼的法律法规在原有定型的基础上并无实质的增减,有关国际民事诉讼的规定被不断弱化,上层建筑已然跟不上经济基础的变化;从国际环境角度,大国博弈背景下的禁诉令和长臂管辖使得我国国内企业和个人在被制裁的情况下出现应诉无门的困境,至此,民事诉讼法涉外篇的修订刻不容缓。

其次,何其生教授具体介绍了我国目前立法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包括:国内管辖与涉外管辖不分,属地管辖制度过于保守,协议管辖制度过于僵化,专属管辖规定不尽合理,法域外适用条款、阻断条款缺乏管辖权的衔接规定以及缺失禁诉令制度和平行诉讼协调机制等。        

再次,何教授着重向同学们介绍了修订后的民诉法涉外编中关于管辖问题的规定他指出:修订后的民诉法涉外编中关于管辖的条文从原有的两条增加至的七条,针对特殊属地管辖上,弥补了原有中国法的域外适用上的不足,使得中国法在对境外行为的适用、阻断法律和赔偿诉讼上都有了管辖权依据,同时删去了实际联系要求和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新增了两项专属管辖,新法对于平行诉讼和国家豁免方面的问题也有了相关的具体规定。

另外,何教授还从新法的“适当联系”入手,对民诉法新修部分进行评析通过引用分析具体案例的方式来向同学们解释我国的“适当联系”与美国长臂管辖中的“最低联系”的关系,进一步说明新修订的民诉法对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和经济发展具有重大且深远的意义何教授认为大国司法理念的贯彻需要从公正效率以及判决的全球流通三个方面入手,笃定目标,破解迷失。

最后,在互动交流阶段,何教授对于同学们提出了专业上的问题以及学业上的问题做了耐心解答,讲座持续了将近两个小时,整场讲座内容丰富,案例生动讲座最后,李建忠教授进行了简单的总结概括,并对何其生教授表达了由衷的感谢,在大家的掌声中本场讲座圆满落幕。


图片2

联系我们

综合办电话:0571-28865484

研招办电话:0571-28869763

教务科电话:0571-28865486

学工办电话:0571-28865485

扫码关注
Copyright © 2024 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恕园17号楼  邮编:311121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恕园17号楼
邮编: 311121 综合办电话:0571-28865484
研招办电话:0571-28869763 教务科电话:0571-28865486
学工办电话:0571-28865485
版权所有 2024 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技术支持: 亿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