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位研究生:
根据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2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3〕15号)文件精神,现启动我校2022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或毕业生在学期间自主取得的专业相关实践成果(如毕业生申报,申报成果取得时间应在毕业后的一年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材料报送
10月13日(周五)中午12:00前,研究生申报材料,统一送至法学院17-707教学办,涉及的各类材料有:
(一)纸质材料
1.《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1份(A3双面打印,表格中涉及到的签名均需手签,不可用代章)。
2.支撑材料(文艺作品类提供光盘、 图册等;应用设计类提供产品或技术说明、 设计方案等;实践报告类提供报告书;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 专利证书、 发表论文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1份。
(二)电子材料
1.《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须提交签名,以PDF格式保存,命名方式:申报表_杭州师范大学_研究生姓名;
2.支撑材料电子稿须与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命名方式:支撑材料(如获奖证书)_杭州师范大学_研究生姓名;
3.《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汇总表》,命名方式:汇总表_研究生姓名;
注:每项成果建一个文件夹,命名方式为:成果名称_杭州师范大学_研究生姓名。
三、其他事宜
1.《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中的“培养单位意见”由导师根据研究生成果的特性,针对性写明意见,结束语:同意推荐。
2.联系人:马老师,联系方式:钉钉。
教学与学科(科研)办公室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