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3〕2号)、《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八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浙教厅函〔2023〕114号)要求,现就组织我院学生参与第八届浙江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
(一)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
(二)参与对象:我院2022级、2023级本科生
(三)活动内容: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s://qspfw.moe.gov.cn/index.html)设立了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宪法卫士”专栏,同学们需在活动时间内登录普法网,完成高等教育阶段宪法知识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账号:G 身份证号码,密码:身份证后六位),各班参与率不低于95%。
二、“学宪法 讲宪法”各级比赛
(一)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8月底
(二)参与对象:我院全体本科生
(三)活动内容:根据活动要求和主旨,学院将于2023年暑期内(线上选拨,具体考核通知另行发布)组织开展学讲宪法演讲比赛和素养竞赛校内选拨活动,各遴选产生1名优秀学生参加省级演讲比赛和素养竞赛。
三、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
(一)活动时间:2023年6月15日至9月12日
(二)参与对象:我院全体学生
(三)活动内容: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设立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专栏,学生在完成第一项“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学习任务并达到相应要求后,可以自主通过专栏提交符合要求的优秀演讲作品参与活动。具体通知详见链接:https://qspfw.moe.gov.cn/html/notice/20230616/20586.html。
四、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一)活动时间:2023年12月
(二)参与对象:我院全体学生
(三)活动内容:结合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于2023年12月上旬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省教育厅将设立浙江分会场,通过与主会场连线方式,同步参与活动。学院也将组织同学们观看和参与直播活动,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
(一)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
(二)参与对象:我院全体师生
(三)活动内容:根据全国普法办相关工作要求,将面向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征集法治动漫微视频,通知详见链接:https://qspfw.moe.gov.cn/html/notice/20230612/20566.html。
六、法治实践教育精品案例征集活动
(一)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
(二)参与对象:我院全体师生
(三)活动内容:根据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相关要求,面向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及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征集法治实践教育精品案例素材,通知详见: https://qspfw.moe.gov.cn/html/notice/20230612/20565.html。
七、“亚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
(一)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
(二)参与对象:我院全体师生
(三)活动内容:10月底前,广大师生可围绕亚运会赛事活动、服务保障、知识产权保护、维稳安保等方面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法治护航杭州亚运会为主线,以普法服务保障亚运会为重点,展示法治建设成果,为杭州亚运会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八、其他事宜
1.有意参加演讲比赛的同学,演讲视频规范参照附件1《演讲视频录制说明》,演讲视频和文稿请于8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sjrfxytx2023@163.com,文件命名为“班级+姓名”。
2.参加素养竞赛的同学原则上应在本年级学业绩点排名前20%,思维敏捷,语言表达能力强,有舞台表演经验者优先,有意参加者于8月25日前向本年级辅导员老师报名。
3.有意参加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法治实践教育精品案例征集、“亚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的同学,请将参赛作品于10月5日前报送至邮箱:20227026@hznu.edu.cn,文件命名为“班级姓名+法治动漫微视频/法治实践教育精品案例/‘亚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
4.所有参赛选手后期需签署《参赛承诺书》,承诺提交至大赛组委会的相关稿件及在比赛现场讲述的相关内容均为原创,均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办阳老师,联系电话:28861489。
沈钧儒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