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要闻

当前位置 :  首页 > 学院动态 > 学院要闻

杭师大枫桥经验研究中心与诸暨市总工会签署合作协议

来源 : 法学院     作者 : 法学院     时间 : 2022-12-04


12月2日上午,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和谐劳动关系研究签约揭牌仪式在诸暨市总工会举行。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国工会章程》《中国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十四五”发展规划》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诸暨市总工会与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联合共建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和谐劳动关系研究基地,将理论阐释和基层实践紧密结合,梳理诸暨市总工会近年来在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的基本做法,发现、甄别其中有益经验并加以总结提炼,以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场域,有效提升工会参与社会治理的效能,为各级工会组织更好地发挥在社会治理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的作用提供参考。



01 揭牌签约仪式

1

诸暨市总工会主席吴建人、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副院长、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余钊飞共同为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和谐劳动关系研究基地揭牌,并签署《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和谐劳动关系研究》协议。


02 座谈会

微信图片_20221204113945

诸暨市总工会主席吴建人充分肯定了本次合作的意义,并就此合作表达了如下看法:第一,此次合作将全面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诸暨市总工会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的基本做法和成功经验,为各级工会组织更好地发挥在社会治理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的作用提供参考。第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充分重视劳动领域的政治安全问题,切实做到五个“不发生”。第三,“枫桥经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实质就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与时俱进地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最重要的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工会作为群众性组织,最本质的职责就是维护职工群众的利益,为职工服务,关心、帮助职工解决生活和工作上的各种困难。因此,二者的理念是一致的,即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以人民为中心。第四,要充分重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预防作用,注重基层源头治理,群防群控化解矛盾,工会要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在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回应广大职工的诉求和关切。第五,要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规范构建民主管理制度体系,推动新时代企业民主管理高质量发展,增强广大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





3

       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副院长、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余钊飞教授就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谈了以下几点看法:第一,诸暨市红色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在中国工人运动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的汪寿华同志就是杰出的诸暨籍革命家,同时也是杭师大杰出校友;在全国水利建设历史上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著名劳模梁焕木同志对枫桥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巨大历史贡献;先辈们影响深远,值得学习和总结。第二,诸暨市是外来流动人口大县,必须全面发展“枫桥经验”以人为本的历史传统,充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该群体法治素养全面提升。第三,在产业工人日益年轻化的新时代,要关心关注青年工人的成长发展,培养高素质产业工人,为其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杭师大枫桥经验研究中心与诸暨市总工会共建研究基地、共同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研究》研究,既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力举措,也是全面研究工会参与社会治理的创新之举。


03 诸暨市总工会

为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服务能力,诸暨市总工会制定出台《开展“枫桥式职工之家”建设的实施意见》,旨在以点带面推动和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把工会建设成为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

近年来,诸暨市总工会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始终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梳理制定形成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三张清单共44项工作,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穿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全过程,不断拓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新路径,结合职工群众所需所盼提供丰富多彩的服务内容,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全方位提升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通过送温暖、金秋助学等帮扶活动,累计发放各类帮扶资金300余万元、慰问1200余人次;实施娘家人“心灵直通车”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建设情绪管理服务站7个,培育情绪调解员139名;通过“法院+工会”“调、诉、裁”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参与化解案件101起,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


来源:诸暨市总工会  绍兴组工之家

联系我们

综合办电话:0571-28865484

研招办电话:0571-28869763

教务科电话:0571-28865486

学工办电话:0571-28865485

扫码关注
Copyright © 2024 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恕园17号楼  邮编:311121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恕园17号楼
邮编: 311121 综合办电话:0571-28865484
研招办电话:0571-28869763 教务科电话:0571-28865486
学工办电话:0571-28865485
版权所有 2024 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技术支持: 亿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