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8日晚,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举行《“石榴红”少数民族卓越法治人才教学改革创新》座谈会。法学院副院长、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余钊飞,数字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陈京春,杭师大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研究员程林,法学院辅导员阳晓娟等老师参加,会议由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张昌羽老师主持,法学院全体少数民族学生参会。
余钊飞老师详细介绍了法学院关于《“石榴红”少数民族卓越法治人才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的出台背景,即:一是全面理解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领悟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关于“党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主线,确立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治疆方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表述,将上述内容全面贯彻到我院少数民族卓越法治人才教学改革创新的全过程;二是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我院是全校少数民族学生比重最高、全校新疆生源比重最高的学院,同时也培养了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阿迪拉·阿迪力为代表的一系列优秀少数民族法治人才,要及时总结我院在少数民族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方面的成功经验;紧扣《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以新疆、内蒙、云南等边疆地区为重心,整合当地法学会资源,共同推进应用型法律人才、复合型双语人才、创新型能动人才和定向性服务人才的综合培养工作,结合我院在“乌伦古经验”“千里草原安睦隆”方面的雄厚基础,建立学院和实务部门双结合的双导师制,全面培养“一专多能”的少数民族卓越法治人才和社会治理人才;三是因人制宜、因事制宜。全面加强与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等学院的横向合作,打破院系壁垒,全面加强与西北政法大学等院校专家学者的合作联系,拓展学生视野,提高理论研究和社会实践能力。
陈京春老师主张少数民族地区的稳定与发展事关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问题。少数民族地区的法治建设离不开法治人才,应以重点人才工程为抓手,把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其关键支撑,在润物无声中增强学生的人文底蕴和人文情怀,引导学生关心社会和深刻认识社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程林老师强调,要铸牢各族学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激活民族团结的“社会细胞”, 增进民族感情。同时,要引导、支持校内少数民族学生合作交流,加强民族团结,加强跨学科学习协作。程老师主张要注重在法学教育过程中提高民族文化素养,鼓励少数民族青年学子投入到新时代法治建设、社会治理、边疆发展大业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