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红飞教授与北京高朋(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钱育新律师签署共建实践基地协议
2月23日上午,法学院与北京高朋(杭州)律师事务所在未来科技城EFC欧美金融城签署共建教学实践基地协议。北京高朋(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钱育新律师,法学院执行院长汪红飞教授,法学院教学与学科(科研)办公室主任马利峰出席签约仪式。北京高朋(杭州)律师事务所的部分律师参加活动。活动由钱育新律师主持。
签约仪式上,钱育新律师介绍了北京高朋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历程、业务范围、律师培养等情况。他指出,北京高朋(杭州)律师事务所是离法学院最近的律师事务所,双方可以在人才培养上共同努力。他希望,北京高朋(杭州)律师事务所能与法学院建立深度合作关系,法学院能为律所提供优秀的实习生,帮助律所提前发现、提前培养和提前锁定青年律师人才。
会上,汪红飞教授介绍了法学院的办学历程、专业设置、人才培养、学科发展等情况。他指出,法学院与北京高朋(杭州)律师事务所共建教学实践基地是完善协调育人机制,强化法学实践教育,推动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的需要。双方要在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等方面加强合作交流。他强调,法学院将充分发挥北京高朋(杭州)律师事务所这一教学实践平台的功能,律所要积极鼓励年轻律师参与法学院的课题研究和学生指导。
汪红飞教授向北京高朋(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钱育新律师授予铜牌
随后,钱育新律师与汪红飞教授代表双方,签署《关于共建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的协议》和授予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