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定于2021年10月—11月启动2022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1.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
2.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3.体卫艺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仅限地市申报);
4.党建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仅限地市申报)。
二、申报课题条件
1.从事教科研工作的各级各类人士通过所在科研管理单位或地市教科规划办申报。暂不接受校外培训机构申报或联合申报。
2.申请重点课题者一般需已承担过省教科规划课题并已结题,申报内容有重要理论和应用价值的课题。
3.体卫艺专项课题,限从事体卫艺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士申报,级别和管理与省教科年度规划课题相同。此项课题不接受高校教师申报。
4.为进一步促进中小学党建工作研究,今年新增党建工作专项课题。级别和管理与省教科年度规划课题相同。
5.各类别课题限额为独立分配,不满限额视为自动放弃,类别间的课题名额不作调剂。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承担省教育规划各类课题而未结题的;
(5)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厅级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三、申报课题形式与截止时间
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采用网上申报形式,申报系统网址是http://ktgl.zjedusri.com.cn,申报系统将于2021年10月19日8点开放申报,于2021年12月02日17点关闭,校内截止时间11月19日(因我校限额申报,故我校需提前时间进行评审筛选)。
四、申报课题程序与要求
1.高校申报。申报者在系统中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报,科研管理部门作为初审单位在系统中向省教科规划办提交限额数量范围内的课题。独立学院可单独申请管理账号,申报限额同高职院校,但需独立学院提出申请,指定管理人员并加盖公章后将申请文件寄送我办。高校管理人员可登陆系统查询申报限额。
2.地市申报。申报者在系统中向本市教科规划办申报,地市教科规划办作为申报工作的初审单位在系统中向省教科规划办提交限额数量范围内的课题。地市管理人员可登陆系统查询申报限额。
3.其他单位申报。省直单位需指定课题管理人员,申报者通过系统提交给本单位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汇总后直接通过申报系统报送省教科规划办公室。
4.已在平台上注册过用户的申报人用注册过的登录名登录,没有注册过的用户注册后使用。
五、报送材料
1.《课题申报·评审表》(评审表在系统中生成,另需交纸质版一式三份,此次评审表含“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需申报人亲笔签名)。
2.所有上报材料需在系统中生成。上报纸质材料必须与系统内信息完全一致。
3.纸质材料报送地址:上述纸质材料在2021年11月18日前寄(送)到学院707办公室王璐收。联系电话:137057197471、28869763
5.未按以上要求报送的均为无效,不进入评审。
6.课题负责人必须以自己身份证号码注册或登录,使用他人身份证号码或虚假身份证号码注册并申报课题的将视为作弊,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六、其他
1.申报系统开放前会在网上提供管理人员系统使用手册和课题申报人员系统使用手册,可在申报系统首页下载。
2.用户名初始密码统一为123456。用户进入系统后会要求修改密码。再次登录系统时需要使用新密码。忘记密码可通过邮箱重置,密码如果输错5次,用户名将锁定,第二日才能登陆,请用户谨慎使用。
3.为方便管理人员和课题申报人员更好地使用平台,系统内右上角有【QQ交谈】选项,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可以在线技术答疑。
4.高校若学校名产生变化,登录名不变,单位名称请联系省教科规划办修改。
5.系统会自动阻止在研课题的负责人申报课题,如部分课题已线下结题但未在系统内显示,请联系高校科研管理部门或地市教科规划办统一上报我办核实情况。
6.项目申报咨询电话:周老师87757209,0571-88846782杨老师。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8967135918何老师。
科研处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