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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申报杭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1年度社团学术活动资助的通知

来源 : 法学院     作者 : 法学院     时间 : 2021-04-14

各学院(部)、科研机构:

为鼓励和支持社科类社团发挥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的独特优势。根据《杭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社团学术活动资助办法》和《杭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补充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社团学术活动资助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资助对象

1.市社科联所属各社团及会员。申请资助的社团须组织健全、运行正常,按时进行年检并合格;积极参加市社科联组织召开各类会议和活动;认真完成市社科联部署的工作。

2.各区县(市)社科联。

二、资助项目

1.主办(承办)与各学会、协会和研究会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交流研讨活动。

2.出版发行与各学会、协会和研究会研究方向一致具有研究学术价值的出版物、学术著作等。

三、资助办法

1.主办(承办)学术交流研讨活动,按照规模大小给予适当补助。

(1)全国性学术交流研讨活动,正式代表50人以上的资助不超过5万元;50人以下的资助不超过2万元。

(2)区域性学术交流研讨活动,正式代表50人以上的不超过3万元,50人以下的资助不超过1万元。

国际性学术交流研讨活动资助标准由市社科联另行研究决定,资助资金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且资助金额不超过实际开支金额。

2.出版发行具有研究学术价值的出版物、学术著作,按照公开发行和内部出版给予适当补助。

出版发行具有学术研究价值的,按照公开出版每项一次性资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具有一定学术研究价值,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出版的内部出版物每项一次性资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各类出版物在接受市社科联资助后,需在出版物封面或扉页醒目处标识“杭州市社科联资助出版”字样。申请出版资助,需提供纸质书稿或样刊。

3.上述资助采取“先立项,事后资助”的办法实施,市社科联将及时发布经专家评审确定的立项项目。相关单位完成项目后,须于2021年10月10日前报送项目小结及相关印证材料(一式四份),市社科联组织专家评估后予以资助。项目逾期或专家评估不合格,则取消资助资格。

四、申报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到2021年4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

申报学术活动资助需填写纸质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送至行政楼602办公室。电子版申请表请发送至xuhui3057@163.com

联系人:徐辉,联系电话:28863057(手机号:13805737871)

附件:

1.杭州市社科联社团学术活动经费资助申请表

2.杭州市社科联社团学术成果出版经费资助申请表

附件下载


科学研究院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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