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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推荐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评审专家组成员的通知

来源 : 法学院     作者 : 法学院     时间 : 2020-11-13

转发:关于推荐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评审专家组成员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快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省社科联第八次代表大会精神,结合“十四五”时期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需要,省社科联决定建立省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评审专家组。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正确方向,适应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和新时代文化浙江建设需要,发挥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导作用,遴选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学风作风正的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学者,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高水平推进社科强省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2.工作思路。结合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评审需要,优化专家组设置,优化专家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和布局结构,达到“总量控制,结构合理,专业对口,好中选优,兼顾平衡”的目标。遴选专家要坚持德才兼备、群众认可,坚持竞争择优、优中选优,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德才条件和遴选程序,严肃遴选工作纪律,确保被推荐人选水平和质量。

二、推荐专家基本条件

被推荐人须全职在浙江工作,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素质过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学术造诣深厚。业务成就突出,学术影响力较大,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科研成果。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并在5年内主持(含完成)国家社科基金研究项目或作为第一作者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等;或者入选省社科联之江社科青年学者行动计划且作为第一作者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社科优秀成果奖、具有正高级职称

3.学风作风优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严谨,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

4.健康状况良好。活跃在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研究一线,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1956年1月1日后出生),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符合以下条件的专家,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70周岁(1951年1月1日后出生)。(1)省部级及以上优秀社科专家获得者(浙江省151人才工程限第一层次入选专家);(2)部属高校的资深教授、浙江省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3)作为第一作者的研究成果获得教育部人文社科奖二等奖及以上或浙江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符合推荐专家基本条件(第2条除外)的原“十三五”规划学科组(包括“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期间入选)专家,原则上全部入选。

三、推荐要求

1.本次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不限制推荐人数。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并经一定程序,做好推荐工作。

2.推荐专家的信息,须按要求实事求是地填写《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专家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其中专家的研究方向要尽可能写细写实,并附上每位专家的电子照片1张(近5年的工作照或证件照,要求头像清晰,像素约400*500)。汇总表纸质版先报送至科研院616办公室,表格电子版及照片请以“××××学院专家推荐汇总表”为邮件名,发送至邮箱:rwskc@hznu.edu.cn

3.各单位的“十三五”规划学科组专家名单由省社科联规划处提供。请各学院根据推荐专家基本条件认真核实,已不符合条件的请说明原因。符合继续入选条件的“十一五”“十二五”规划学科组专家(不包括“十三五”期间增补的专家),须填写《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专家信息汇总表》并附上电子照片。

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方式:28865131;付老师,联系方式:2886022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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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专家信息汇总表


学科分类代码表


十一、十二五学科组专家名单


十三五学科组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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