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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成功召开“新科技与法律前沿问题”国际论坛

来源 : 法学院     作者 : 法学院     时间 : 2019-07-02

6月29日,我院主办的“新科技与法律前沿问题”国际论坛在杭州师范大学国际城市学研究中心成功召开。本次论坛以“新科技与法律前沿”为主题。本次论坛的参会嘉宾有美国匹兹堡大学法学院法律与智能系统教授凯文·阿什利(Kevin Ashley)、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学院於兴中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张保生教授、四川大学法学院院长左卫民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主编马长山教授、北京大学刘银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马皑教授、香港城市大学何天翔助理教授等在该领域有重要建树的国内外专家。我院部分教师和学生出席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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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论坛时间为29日全天,分为上午和下午两个部分。上午的会议内容为论坛开幕式与主旨演讲。下午的会议在两个会场分别进行,各自包括3个单元。

开幕式由我院副院长邵劭教授主持,我院院长蒋铁初教授和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学院於兴中教授向与会嘉宾致欢迎词,对参会学者表示欢迎,指出本次论坛的问题关注,鼓励大家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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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旨演讲环节,有三位专家做精彩报告。凯文·阿什利教授做了题为“法律语境下自动提取的含义:机遇与挑战”的主旨演讲,讲述AI、法律及文本分析的定义和法律文本分析技术。阿什利教授认为,人工智能与法律是研究人员构建法律推理行为计算机模型的计算机科学分区,法律文本分析则意味着法律文本的挖掘,并分别从ML(机器学习)、法律网络图表、法律问答(Q/A)系统等方面举例说明这些程序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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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保生教授的演讲主题是“证据推理在人工智能法律系统中的作用”。他从人工智能的界定、法律推理人工智能研究的进展、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的应用前景以及人工智能法律系统开发策略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剖析。左卫民教授的演讲主题是“审思人工智能在司法中的运用”,他认为法律人工智能在实践中应当主要表现为辅助法律人决策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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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在分会场一进行的论坛分为三个单元。我院王好博士主持第一单元“人工智能与法律解析”。凯文·阿什利教授首先做了“基于案例的法律推理建模”的主题发言,谈到法律文本分析的局限、人工注释的需要与律所和法学院的实用策略三方面内容。随后,西北政法大学邱昭继教授做了“法律文本解析——人工智能时代法律实践的新技术”的主题发言。范忠信教授对两位的发言做了评议。我院余永祥副教授主持第二单元“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的主题讨论。主题发言人分别是北京大学刘银良教授、烟台大学宋红松教授、香港城市大学何天翔助理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陈虎,他们的发言主题分别是“技术视野下人类的特征及可能的挑战”“纯粹‘人工智能创作’”“The Sentimental Fools and The Fictitious Authors: Rethinking the Copyright Issues of AI-generated Contents in China”“论‘机器学习’作品的性质及制度安排”。赵元成副教授主持第三单元“人工智能的社会应用”。李安教授做了关于“P300-CTP 隐藏信息测试——对知情无辜者鉴别的实验研究”的主题发言,马皑教授的发言主题是“人工智能技术在法律心理学领域中的应用前沿”,粟丹博士做了“微粒社会如何安放我们的家:智慧养老模式的法哲学思考的主题发言。山东大学江照信副教授和程林老师对以上发言予以评议。

下午在分会场二进行的论坛同样分为三个单元。我院朱炜副教授主持第一单元“人工智能与法律推理”,中南大学彭中礼教授、南京大学陈坤副教授、浙江工业大学吴习彧副教授做了主题发言,他们的发言主题分别是 “从‘特殊性’到‘去特殊性’——人工智能法律规制路径审视”“法律推理的可废止性:表现与根源”“司法裁判人工智能化过程中的类案推送问题”。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院长陈永强教授主持第二单元“算法问责、算法治理与社会公正”,西北工业大学王延川教授、东北师范大学张凌寒副教授、我院孙益武副教授、中国计量大学杨菲博士分别做了主题发言,发言主题分别为 “算法共谋与消费者保护”、“搜索引擎自动补足的算法损害及其责任认定”“算法治理与公益诉讼”“大数据环境下算法动态定价对反垄断法提出的新挑战与合规系统设计要求”的。浙江工商大学王云霞博士和余杭临平地区人民检察院陈曙光检察官对以上发言予以评议。我院汪红飞副院长主持第三单元“人工智能与区块链”。宁波大学郭兵老师做了“公共数据开放立法的问题与出路”的主题发言,台湾中信金融管理学院徐佩菱助理教授做了“区块链与欧盟一般资料保护规则(GDPR)”的主题发言,杭州实在智能科技CEO孙林君做了“当人工智能遇见法律”的主题发言。浙江警察学院吕云平教授和浙江万里学院易凌教授对以上发言予以评议。

在闭幕式环节,马长山教授总结了本次论坛的三个特点,问题广泛而深刻,参会人员层次高,体现了对未来的憧憬和焦虑。马教授表示,面对迅猛发展的新科技,不懂或者不是很懂技术的法律人有必要学习新科技的通识性知识,但在运用新科技使司法活动的正义可视化的同时,还要考虑如何避免因技术手段的运用而造成的司法再行政化。

论坛中各位参会嘉宾的报告和发言给与会人员带来了新科技与法律前沿问题领域的最新学术动态,在思想的碰撞中产生了丰硕的学术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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