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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届硕士研究生夏季毕业审查、论文评阅、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法学院     作者 : 法学院     时间 : 2019-03-19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杭师大研﹝2015﹞9号)和《杭州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通讯评审实施细则》文件,现就2019届硕士研究生夏季毕业审查、论文评阅与答辩及学位授予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审查工作

各学院须对每位毕业研究生学业完成情况及培养环节的各类材料进行认真初审,再由研究生院复审。

二、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和评阅

1.请各研究生于2019年3月17日前将学位论文以PDF格式上传至“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要求上传的学位论文中不得出现任何关于作者本人信息及导师信息。各学院于2019年3月22日前完成系统审核确认,再由研究生院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统一下载学位论文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检测。

2.各学院研究生、导师根据反馈的检测结果,对论文做进一步的修改、完善,提交研究生院组织进行学位论文隐名评阅。

3.学位论文隐名评阅结果返回后,评阅结果符合我校答辩条件的,方可组织进行答辩。

4.学位论文评阅严格按照《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论文通讯评审实施细则》(杭师大研[2015]7号)的规定执行。

三、学位论文答辩

1.2019届夏季毕业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工作由学院聘请答辩委员,统一组织安排。答辩工作须在2019年5月27日前完成。

2.答辩前一周,各学院在校内及公开网站上张榜公布答辩时间和地点,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杭师大研﹝2015﹞9号)做好答辩会的组织工作。

3.各学院须准备好下列空白表格,以便组织答辩:

(1)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申请书 1份/学生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审批表 1份/学生

(3)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情况表 1份/学生

(4)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聘书 5份/学生

(5)论文答辩表决票 5份/学生

(6)硕士学位申请书 2份/学生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1.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结束后,将《硕士学位申请书》于2019年5月30日前统一送至研究生院。

以上各项要求,请各学院统筹安排,并及时通知到每位导师和研究生。

联系人:马晶;联系方式:28867967 758011409@qq.com。


研究生院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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