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首届商业犯罪论坛于清华大学法学院明理楼模拟法庭隆重召开。我院邓毅丞副教授受邀参加本次论坛并做主题报告。
该论坛以“金融犯罪及其处罚”为主题,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商业犯罪研究中心主办、北京市合达律师事务所协办,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财经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清华大学等单位的多位法学专家和司法工作者参与了本次论坛。
论坛的主旨是讨论如何准确认定金融犯罪,尤其是新型金融犯罪。邓毅丞副教授主要探讨了“套路贷”案件的刑法定性要点,指出套路贷犯罪现象的兴起引起了司法实践对套路贷的重视,但套路贷的判断标准并不清晰。他将套路贷分为套路行为和讨债行为。他对虚增债务、恶意担保、虚假平账等三种套路形式的入罪可能性展开讨论。同时,他对于掩饰债务型的套路贷,讨论了权利行使对讨债行为的出罪功能,并认为以诈骗、敲诈勒索为方式的讨债行为原则上应当出罪。邓毅丞副教授的发言得到在场专家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