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法学会下属司法体制改革研究会的成立大会于2018年5月26日在杭州万利大厦胜利召开。司法体制改革研究会挂靠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致力于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学术研究与交流活动。
成立大会邀请了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浙江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牛太升、杭州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张志军、浙江省司法厅副巡视员陈伟强、江西省法学会副会长叶青等二十余位领导与嘉宾出席。同时,来自全省各地的理事代表参加了成立大会。会议由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教授、党委书记罗思荣主持。
杭州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张志军致辞
杭州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张志军首先为成立大会致辞。张志军对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并介绍了杭州师范大学和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的基本情况。研究会的成立适逢杭州师范大学110周年校庆,110年来,杭州师范大学始终秉承“勤慎诚恕、博雅精进”的校训,坚持“教育救国、师范兴国”,追求“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与时代同呼吸,与民族共命运。沈钧儒法学院成立于2001年9月,以新中国首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也是杭州师范大学前身浙江官立两级师范学校校长沈钧儒先生冠名。张志军表示,作为挂靠单位,杭州师范大学和沈钧儒法学院深感荣幸,将一如既往地保障好、服务好研究会和各位专家,支持研究会各项工作的开展,助力法治中国建设和法治浙江进程。
浙江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牛太升发言
牛太升代表浙江省法学会, 对司法体制改革研究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牛太升指出,司法体制改革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法律制度文化的重要内容,作为法学研究的对象,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和成果价值。中国当代的司法体制改革,是近代司法制度变迁的历史延续,需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指引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践经验的总结,也需要中国和外国法制历史的对照借鉴和理论思考。
牛太升强调,司法体制改革任重道远,司法体制改革研究方兴未艾,浙江省法学会将全力支持研究会的工作,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的理论研究开创新局面,为深化全面依法治实践作出新贡献。
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教授、党委书记罗思荣宣读批复
随后,罗思荣宣读了《关于同意成立浙江省法学会司法体制改革研究会的批复》,并主持了司法体制改革研究会的理事、副会长、常务副会长、会长及秘书长的选举仪式。
经推选,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特聘教授陆永棣当选研究会会长,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主任宓雪军当选常务副会长,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胡祥甫、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主任沈田丰、浙江法校律师事务所主任何乃忠、浙江工业大学教授李永红、浙江工商大学教授楼伯坤当选副会长,杭州知识产权仲裁院院长李再丽当选秘书长。大会还推选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原组长王育君为研究会名誉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校长、博士生导师付子堂,中共中央党校博士生导师、政法部主任卓泽渊,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敏远,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勤国,四川大学法学院院长、四川大学中国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左卫民,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祺国,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斯金锦,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魏新璋,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原院长张旭,浙江工商大学原教授李兴淳,浙江省司法厅副巡视员陈伟强,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教授、党委书记罗思荣,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教授范忠信,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翁晓斌,浙江省公安厅副巡视员蔄牛,江西省司法厅副巡视员、江西省法学会副会长叶青,陈柯,廖莘等18人受聘为研究会顾问。
牛太升、张志军为浙江省法学会司法体制改革研究会揭牌
选举仪式后举行了授牌仪式,宣告浙江省法学会司法体制改革研究会正式成立。
研究会首任会长陆永棣发言
授牌仪式后,研究会首任会长陆永棣表示,研究会将在立足浙江司法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思想为引领,以浙江司法改革实践需要为研究对象,坚持问题导向,服务浙江司改;研究会将瞄准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浙江,为浙江司法改革提供有效智力支持的这一目标,积极开展研究及学术工作,力争成为引领和繁荣浙江法学研究的排头兵;研究会将以组织机制建设为抓手,自觉接受省法学会的领导和杭州师范大学及沈钧儒法学院的指导,健全研究会领导机制和议事规则,探索研究会学术活动规则,完善研究会包括经费、场所、项目等活动保障机制,促进研究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王敏远教授作主题发言
成立大会后,会议举行了研究会首届司法体制改革论坛。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敏远作了题为《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的两个热点问题探讨》的主题发言。
王敏远认为,我国当前司法改革的热点多且均值得学者关注,此次论坛他选取了其中的陪审制度和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做学术报告,这主要是因为这两个制度的改革所具有的代表性——不论完成与未完成,以及属于两种不同的“无中生有”,都有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不仅需要司法的专业考量,而且需要超越司法的眼界。
刑事缺席审判的制度是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中的三个主要内容之一,这项新设置的制度,于我国刑事司法制度而言,基本属于“无中生有”。王敏远从刑事缺席审判的含义、刑事缺席审判的内容和刑事缺席审判的特点三个方面构建了刑事缺席审判的“立体模型”,并认为,这是一项动静很大但实际应用需要十分慎重的制度创设。
就人民陪审员制度,王敏远认为有两点需要明确,其一,这项制度在我国并无深厚的历史根基;其二,这项制度的历史价值难以作为论证我们今天制度设置的根据。
论坛持续了一个多小时,获得了与会代表的充分赞同与肯定。浙江省法学会司法体制改革研究会成立大会暨首届司法体制改革论坛在与会代表的掌声中顺利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