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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更名为“沈钧儒法学院”

来源 :      作者 : admin     时间 : 2014-06-17

 

 

快讯】获沈钧儒先生后人的授权,经相关部门批准,我院正式更名为“沈钧儒法学院”。学院将择日举行揭牌仪式。

 

 

 


 

沈钧儒图像_副本

 

 

 

沈钧儒简介

1875年1月2日生于江苏苏州,1963年6月11日卒于北京,清光绪时进士。曾出席在柏林召开的国际民主法律工作者协会第五届代表大会,当选为国际民主法律工作者协会副主席。著名的救国会“七君子”领头人。

1909年夏,沈钧儒先生任浙江官立两级师范学堂(杭州师范大学前身)监督(校长)。建国后,历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国民主同盟中央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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