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下午,应杭州师范大学省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和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研室的邀请,我国资深外交官、武汉大学特聘教授黄惠康先生到访杭州师范大学,并走进党委宣传部组织的“明远讲堂”第29期,为法学院师生们做“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时代逻辑和根本遵循”的学术讲座。讲座在仓前校区勤思报告厅进行,杭州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杨政出席并主持讲座,出席本次讲座的人员包括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周志琴、党委宣传部副部长丁放、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党委书记董伟、杭州师范大学省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主任李建忠、沈钧儒法学院国际法教研室教师崔皓、葛辰和黄钰以及沈钧儒法学院研究生和本科生。
讲座围绕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认知当前国际形势,妥善应对外部风险挑战,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等问题展开。黄教授首先梳理了涉外法治概念形成的历程,指出自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加强涉外法治工作以来,中国涉外法治建设已迈出了六大步,包括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涉外法律体系建设加速、党的二十大开启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为涉外法治建设做顶层设计,以及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等。
黄教授强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刻革命。他从世界政治格局之变、世界经济重心之变、科技与产业之变、全球治理之变,以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多个维度详细阐述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历史内涵和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时代逻辑。
在谈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时,黄教授强调了制度和立法在涉外法治建设中的重要性。他提到,202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的专题讲座以及2023年《对外关系法》和《外国国家豁免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涉外法律体系的基本确立。他还分析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内容,指出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践路径。他提出,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黄教授还提出,在中美关系进入战略博弈期的背景下,中国应坚持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为中国式现代化营造有利的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他建议,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讲座结束后,党委副书记杨政对黄教授的讲座进行了言简意赅的总结。杨书记指出,黄教授从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角度,深入浅出地为我们阐述了当前我国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时代逻辑和根本遵循,使我们对我国涉外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有了透彻的理解,也让我们对当前国家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宏伟战略有了更加深切具体的感受。
黄惠康教授的讲座内容丰富、见解深刻,为与会者提供了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对于深刻理解和把握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此次讲座,大家对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和更深入的理解。
黄惠康,浙江杭州人,法学博士,国际法教授,资深外交官。现任武汉大学特聘教授、国际常设仲裁法院仲裁员、中国外交部国际法咨委会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客座教授等职。曾任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外交部法律顾问、气候变化谈判特别代表、唐山市副市长等职。著有《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与国际法》等十余部专著及数十篇学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