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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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 法学院     作者 : 法学院     时间 : 2024-05-09

各位同学: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助学贷款工作启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的助学贷款确认工作

(一)毕业生就学地(高校)助学贷款

未还清就学地(高校)贷款的毕业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确认书》(一式两份),填写完毕后,于5月20日之前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恕园17-619室)。

只要贷款学生还没有完成还款手续就应按照要求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确认书》。

(二)毕业生生源地(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

5月份开始,生源地(国家开发银行)款毕业生在6月15日毕业之前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申请毕业确认,认真完成学号、联系方式的更新和就业信息的填写。

二、2024-2025学年老生助学贷款申请工作

(一)老生就学地(高校)助学贷款

2024-2025学年老生就学地(高校)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即日起正式开始,意向办理的同学请于5月15日前联系阳老师(电话28867144)填写申请资料。

(二)老生生源地助学贷款

鼓励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相比较就学地(高校)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有着手续简单、申请时间短和到款及时的特点。具体经办机构根据各省情况分别有:国家开发银行、各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5月份开始,在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并有续贷需求的学生在6月15日之前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学生应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提交续贷申请(字数不应少于100字,否则的话审核不能通过),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暑假离校前向学院领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鉴定证明》,个别省份要求的相关表格有所不同,根据学生提供或要求办理。

未尽事宜,联系阳老师电话28867144

附件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鉴定证明


沈钧儒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5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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