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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系列研讨会九

来源 : 法学院     作者 : 法学院     时间 : 2022-06-02

2022年6月1日,由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杭州师范大学数字法治研究中心、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诸暨市人民检察院、诸暨市法学会联合举办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与青少年新型违法犯罪预防的数字治理研讨会顺利举行。

西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与智慧法治研究院院长、杭州师范大学数字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陈京春,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副院长、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余钊飞,浙江外国语学院副校长,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浙江省法治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安,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陈山,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舒洪水,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黄晓亮,诸暨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钱路璐,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贾翀,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林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张琪苑,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七部张丙霞,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缪树权,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苏青,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执行院长丁光飞,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付玉明,国家检察官学院副教授王振友,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张弛,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剑,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芸,中共诸暨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诸暨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吴建人以及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部分研究生参加会议,超十一万人次在线观看会议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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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摄于会议现场,2022年6月1日  



开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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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余钊飞教授


开幕式由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副院长、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余钊飞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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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谢剑检察长


开幕式第二项,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剑致辞。谢检察长表示近年来,绍兴、诸暨两级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社会成年人网络信息安全、校园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环节,积极践行将预防开展在前头,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将风险防控在萌芽。依法能动履职,不断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一单元  

青少年新型违法犯罪预防的数字治理


本单元由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芸主持;西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与智慧法治研究院院长、杭州师范大学数字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陈京春作关于课题成果《新时代“枫桥经验”:预防青少年新型违法犯罪数字治理研究》的说明;浙江外国语学院副校长,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浙江省法治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安,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陈山,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舒洪水,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黄晓亮作点评发言。


图|张芸检察长

图|张芸检察长


主题发言

陈京春

陈京春


      01

西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与智慧法治研究院院长、杭州师范大学数字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陈京春作关于课题成果《新时代“枫桥经验”:预防青少年新型违法犯罪数字治理研究》的说明。陈京春教授代表课题组对项目研究的基本思路和主要研究内容进行了汇报。课题组认为“枫桥经验”不仅是基层社会治理的经验,而且也是违法犯罪预防的经验,“枫桥经验”所蕴含的类型化、适度控制、整合性、理性交往犯罪预防观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课题组针对青少年新型违法犯罪新特征,在实证调研的基础上,系统分析了青少年新型违法犯罪的成因及其环境因素,认为在预防青少年新型违法犯罪预防的数字治理建设中,应契合青少年新型违法犯罪的特点,重视自我控制理论、社会控制理论和环境犯罪理论,系统构建普遍性预防、防范性预防和延续性预防数字治理体系,违法犯罪预防与被害预防并重,处理好大数据挖掘与小数据分析的关系,兼顾个体画像的应用和普遍性规律的分析研判,通过类案线索牵引和数据挖掘牵引完善算法。同时,应充分重视数字治理的伦理性、合法性审查,依法开展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充分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促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落实落地,服务保障青少年安全健康成长。


点评

李  安

李 安


陈  山

陈 山

舒洪水

舒洪水

黄晓亮

黄晓亮


       01

浙江外国语学院副校长,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浙江省法治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安作点评发言。李安教授就报告的内容分享了自己的心得:第一,李教授详细分析了报告的三个特点,其一是具有选题上、理论上与实践上的针对性与价值性,其二是报告内容详实、思路清晰,其三是主张以数字化方式建设犯罪预防机制,具有新颖性;第二,李教授针对报告的完善提出了相应期待,其一,对青少年犯罪、预防问题、数字化治理等多要素进行梳理,其二,对犯罪的发生和犯罪的预防等数据进行进一步量化,其三,报告数据中因变量较多,不同变量的关系刻画存在较大挑战,有待进一步细化。

02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陈山表示,该报告是“枫桥经验”社会治理的体系化成果,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贯彻和落实,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陈教授结合报告分享了三点自己的心得体会,一是该报告是由详实数据与扎实调研构成的成果,二是报告的数据、结论分析到位,对进一步开展研究,进行多学科的深度加工,具有重要价值,三是报告构建的犯罪预防理论体系,对犯罪预防理论的发展具有重要推动意义;最后,陈教授对报告的完善提出了相应期待,一是可以适当调整报告的部分章节顺序,二是结合青少年犯罪的经典理论进行进一步深入探索。

03

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舒洪水表示,近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呈现出占比高、手段新、增速快的特点。该报告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启示下,蕴含及引申出的类型化预防犯罪观、适度控制性预防犯罪观、融合性预防犯罪观和理性交往预防犯罪观、软法预防犯罪观和恢复性预防犯罪观,概念新颖,具有极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同时,舒教授还对课题报告中需要完善的部分发表个人见解:一是在逻辑结构上对青少年新型违法犯罪范围及带来的挑战予以界定和论述,适当调整报告的部分章节次序;二是在报告内容上,进一步明确延续性预防、防范性预防、普遍性预防三者之间的关系。

04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黄晓亮分享了三点体会:第一个是研究报告选题新颖,主题鲜明,有很强的问题意识和时代感,方法新,内容新,从新的角度去考虑新问题的同时融合传统理论和现实生活中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个人关注和研究,积极回应党和国家的各种政策的决策;第二个是研究报告内容充实,全面考察和总结司法实践中各种具体情况,数据详细清楚,着眼于“枫桥经验”,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数字治理以实证的研究方法提出具体对策;第三个是报告课题组思维活跃,敢于思考,在数据搜集、调查的基础上,将网络空间数字化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数字治理相结合,进行路径探索,制度建构,具有鲜明的创新性。



第二单元 

 数字未检的地方实践


本单元由中共诸暨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诸暨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吴建人主持;诸暨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钱路璐作题为《践行“枫桥经验”共建数字化应用,破解青少年新型违法犯罪预防难题》的主题发言,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贾翀作题为《数字化引领,促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的主题发言,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林洁作题为《医疗领域强制报告自动预警及多跨协调一体化应用建设与实践》的主题发言,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张琪苑作题为《守正创新,数智引领,推动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主题发言,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七部张丙霞作题为《“莎姐”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平台实践探索》的主题发言;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缪树权,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苏青进行点评。


图|吴建人书记

图|吴建人书记


主题发言

钱路璐

钱路璐

贾  翀

贾 翀

林  洁

林 洁

张琪苑

张琪苑

张丙霞

张丙霞


01

诸暨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钱路璐作题为《践行“枫桥经验”共建数字化应用,破解青少年新型违法犯罪预防难题》的主题发言。首先,钱主任介绍了“浙里预防青少年新型违法犯罪应用”的总体情况,以分级预防治理为目标构建了“普遍性预防”“防范性预防”“延续性预防”三大场景;其次,钱主任介绍了应用的场景建设路径,具体包括:聚焦改革需求、明确定义内涵、推动协同贯通;最后,钱主任介绍了改革成果突破,应用以发挥实战实效为目标,以“枫桥经验”引领青少年新型违法犯罪预防理论创新,健全青少年新型违法犯罪协同预防治理体系,健全青少年新型违法犯罪分级预防治理模式。

02

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贾翀作题为《数字化引领,促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的主题发言。贾主任就数字检察的运用情况,分享了雁塔区检察院的几项做法:一是刑事案件的数据挖掘,通过数据分析协助案件办理;二是家庭教育的数字化应用,通过数字化手段的运用,对于家庭教育不当和缺失的罪错未成年人,对其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三是推动辖区建立未成年人保护联动平台,通过联动公安、教育、民政等职能部门,联动学校、医院、培训机构等未成年管理、服务场所,打造雁塔区安全管控及未成年信息自动识别比对系统,建立未成年权益保障大数据联动体系。

03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林洁作题为《医疗领域强制报告自动预警及多跨协调一体化应用建设与实践》的主题发言。林主任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开篇,表示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检察院选择医疗领域作为切入口,建立强制报告、自动预警及多跨协调一体治理的应用项目,通过构建集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应急处置、研判转介、帮扶干预、督察追责于一体的多跨协同运用建设,实现自动性、强制性、多跨性三大基本功能。林主任认为本项工作的推进,可以及时发现侵害行为,大大降低未成年人遭受侵害,并确保未成年被害人脱离危险,得到及时保护和救助。

04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张琪苑作题为《守正创新,数智引领,推动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主题发言。张琪苑同志详细介绍了鄞州检察院近几年在数字未检领域的探索与成果:一是把握现实需求,围绕主责主业,全力打造“鄞州智慧未检”一体化保护系统;二是破解困境,关注重点领域,率先建成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三是紧贴一线,坚持数智引领,努力夯实“数字未检”体系建构。

05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七部张丙霞作题为《“莎姐”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平台实践探索》的主题发言。张丙霞同志简要介绍了未成年人帮教维权信息平台的相关情况,并指出“莎姐”云平台积极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有效地将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和司法保护资源融为一体,构建多部门联动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机制,促进该区形成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一体化大格局。


点评

缪树权

缪树权

苏  青

苏 青


01

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缪树权作点评发言。首先,缪教授就各位发言人的报告,分享了自己对各地检察机关未检部门的三点印象:其一,能够主动作为,能动司法,体现担当精神,其二,能够大胆改革,开拓进取,体现创新精神,其三,在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时代中,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未检部门的责任更重,未检人的素质要求更高;其次,缪教授就未来的未检数字发展平台建设发表了四点期待,其一,建设犯罪全覆盖的数字平台,其二,建设风险全覆盖的数字平台,其三,建立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体系的评估机制,其四,建设大数据运用和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并重的数字平台。

02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苏青老师作点评发言。苏教授表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预防治理历来是重要议题,数字治理更是信息网络背景下的时代特点。苏教授分享了个人的两点心得体会:一是各地的平台建设均强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协同治理,但由于需要不同部门间相互配合,实务中在具体协同和衔接机制上存在困难,学术界有待针对实践中的困境推进研究工作,寻求解决方案;二是数字治理的核心是数据,数字治理平台的数据获取来源需要完善,数据获取的合规机制还需进一步探讨,检察机关在数据使用中要进一步细化和分类,保证数据使用合理合规;数据共享的工作推进需要多方合作,建构起行之有效的治理模式。



第三单元  

数字未检之展望


本单元由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执行院长丁光飞主持;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付玉明作题为《新冠疫情期间未成年人权利保障的实证研究》的主题发言,国家检察官学院副教授王振友作题为《发挥能动检察优势,助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题发言,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张弛作题为《青少年新型违法犯罪预防数字治理的法治化》的主题发言。


图|丁光飞院长

图|丁光飞院长

付玉明

付玉明

王振友

王振友

张  弛

张 弛


01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付玉明作题为《新冠疫情期间未成年人权利保障的实证研究》的主题发言。付主任就陕西地区疫情期间未成年人保护的研究的数据分析情况,进行了简要分析:第一,新冠疫情期间,由于交流环境的限制,网络教学的教学效果和学习效果大打折扣;第二,从不同年龄阶段的青少年对肺炎知识的了解程度来看,小学生对学校和家长的依赖程度更高,可以设置校内的未成年人的体验中心;第三,网络教学的方式提升了学生电子化设备的使用频率。

02

国家检察官学院副教授王振友作题为《发挥能动检察优势,助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题发言。王教授从家长角度详细分析了如何发挥检察院的主观能动性,做好未成年人预防犯罪保护工作问题。首先,王教授对最高检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0)》相关数据进行分析,表示家长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起到重要作用;其次,王教授就检察机关在预防未成年犯罪中,充分发挥法律监督机关职能方面提出几点期望:第一,把校园普法跟家庭普法相结合,在家庭普法中重点关注与青少年有效沟通的技巧、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方面,第二,吸收各地检察院的优秀成果,建设预防青少年新型违法犯罪应用平台。

03

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张弛作题为《青少年新型违法犯罪预防数字治理的法治化》的主题发言。张弛老师认为,近年来青少年新型违法犯罪呈现出案件手段的技术化、犯罪年龄的低幼化、性别分布的差异化、治理对象的流动化四大特征和趋势。青少年新型违法犯罪的数字治理思路可以从整治污染源、确保清水源、利用数据源三点入手,利用数据源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问题。通过逻辑层次上的三个层面:一是数据收集,二是运用大数据处理方法对数据进行高效配对,三是在决策层面中根据数字化决策的结果进一步优化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目的选择和政策指点。



总结发言


图|陈京春教授

图|陈京春教授


西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与智慧法治研究院院长、杭州师范大学数字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陈京春进行了总结发言。首先,陈教授感谢李安教授、陈山教授、舒洪水教授、黄晓亮教授等专家学者对课题研究提出了专业、深刻、全面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课题组衷心感谢、完全接受、充分吸纳,并将进一步拓展调研,深化理论研究,确保课题研究成果的科学性、理论性和可推广性;其次,陈教授回应了五位基层检察院检察官代表所介绍的数字未检的实践和经验,未成年人检察的信息化、数字化实践智慧满满,对数字未检建设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缪教授、苏副教授的点评切中要害,非常具有启发意义;再次,陈教授认为单元三中付玉明教授、王振友教授、张弛博士的发言,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和针对性,对于未成年人权利保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及其法治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数字治理的应用场景建设有很大启发。最后,陈教授认为本次会议内容充实、理论丰富、观点分成,对于推进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和数字未检工作、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了积极的推进作用。本次会议响应了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数字检察工作的要求,创新数字未检,对下一步在全国推广浙江数字未检的成功做法具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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