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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综述|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乡村振兴研讨会

来源 : 法学院     作者 : 法学院     时间 : 2022-04-18

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乡村振兴研讨会

会议综述

 2022年4月16日,由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浙江省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浙江省法学会三农法治研究会和诸暨市法学会联合举办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乡村振兴研讨会顺利举行。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执行院长、博士生导师汪世荣教授,浙江工业大学文化与法制研究中心主任、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石东坡教授,浙江农林大学教授、浙江省法学会三农法治研究会会长马永双,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副院长、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浙江省法学会三农法治研究会副会长余钊飞教授,中共诸暨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诸暨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吴建人,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王斌通博士,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沈广明博士和来自诸暨政法委等单位的专家学者以及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研究生参加会议。


开幕式

本次会议由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副院长、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浙江省法学会三农法治研究会副会长余钊飞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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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钊飞教授


  第一阶段: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乡村治理

      本阶段由诸暨市枫桥镇组织委员郦栋材、诸暨市岭北镇政法委员孟光辉、诸暨市次坞镇党委委员沈淑琦、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科研助理林昕洁进行主题发言,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执行院长、博士生导师汪世荣教授,浙江工业大学文化与法制研究中心主任、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石东坡教授进行点评。


主题发言:

       诸暨市枫桥镇组织委员郦栋材同志作题为浙“兴村共富”系统与乡镇振兴的主题发言。“浙里兴村共富”应用场景是诸暨数字化改革的拳头产品,是推进党建统领村社整体智治的重要抓手,对诸暨市高质量推进乡村共同富裕和基层治理现代化有着重要意义。郦栋材同志分三方面汇报了“浙里兴村共富”应用场景的运行情况:第一,把场景应用作为村社整体智治的支点,实打实推进,确保镇村干部“人人会用、人人爱用、基层受用”;第二,以场景应用作为党建引领创业共富的撬点,尝到了数字改革甜头,实现村社干部“掌上办公、网上监督、基层受益”;第三,以60周年献礼为目标,持之以恒、久久为功,通过场景激活村社每一个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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郦栋材

       诸暨市岭北镇政法委员孟光辉同志作题为《法治乡村建设的岭北实践》的主题发言。孟光辉同志重点讲述了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一方面,要充分吸纳“乡贤”参与到社会治理中,各村建立乡贤组织要确保村里各项决策顺利落实,发挥乡贤力量,引导乡贤治理、乡村治理、大力发展乡村振兴;另一方面,充分尊重村庄长期以来所形成的风俗习惯,要在充分尊重村庄风俗习惯的基础上,有效引导基层群众对国家法律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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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光辉

       诸暨市次坞镇党委委员沈淑琦同志作题为《“秀松精神”与青年助力乡村振兴》的主题发言。一是以“秀松团校”为枝,助“乡村振兴”之基。青年是乡村振兴的中坚力量,通过成立秀松流动团支部、秀松团校,全面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二是以“秀松精神”为帆,启乡村振兴之航。培育本土人才兴乡、服务在外人才返乡,为次坞镇乡村建设注入新鲜血液。三是以“秀松青年”为动力,促乡村振兴之活力。讲好秀松故事,助推中国文化、贡献青年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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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淑琦

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科研助理林昕洁同学作题为《乡村治理的“枫桥经验”数字化重塑模式研究》的主题发言。林昕洁定义了乡村治理和“枫桥经验”数字化的概念,提出了乡村治理中的碎片化管理和多元化需求所延伸的问题与对策,以及对于“枫桥经验”数字化做了未来的展望。“枫桥经验”的研究是归根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研究,“枫桥经验”数字化的视角也是围绕着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展开。对于乡村自治而言,固然要承担好自上而下的协助政府管理的职能,但应当是以自治为主,更多的应当发挥自治的主体性和主导性,更好地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在推进乡村治理的进程中,借用数字治理提升自治的主体性和主导性已经成为不可遏制的趋势。数字治理可以或正在成功解决乡村治理中一些长期积累的困境,探索“枫桥经验”与数字化运行机制的有机融合具有重要的理论研究价值和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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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昕洁


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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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荣教授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执行院长、博士生导师汪世荣教授对于在现代化、城市化中如何进行乡村治理进行了点评发言:第一,要有机结合政府管理与村民自治,明确基层治理是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积极引导村民自治;第二,要深化体制改革,加强党建作用,以科技创新推动乡村治理不断深化;第三,乡村文化建设的重要基础是社会组织同步发展,要进一步加强乡村志愿服务组织建设;第四,要充分发挥新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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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东坡教授

 浙江工业大学文化与法制研究中心主任、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石东坡教授就乡村振兴新征程生发的“枫桥经验”新元素提出了三点看法:一是以数字化运行机制和应用场景深化党建引领,实现治理服务协同一体;二是以活化丰富多种内生型社会组织治理轨道,拓展和充实基层治理的体制机制,持续增进“枫桥经验”的内生动力;三是以乡村振兴新征程中生成的“枫桥经验”新元素、新要素,进而研究其中呈现出的新的实践形态、理论样态,以主体结构、行为结构研究实践结构


第二阶段: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乡村制度改革

本阶段由诸暨市浬浦镇副镇长何奇宝、诸暨市公管办监督科科长袁成国、诸暨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吴希阳进行主题发言,浙江农林大学教授、浙江省法学会三农法治研究会会长马永双,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执行院长王斌通博士,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沈广明博士进行点评。


主题发言:

诸暨市浬浦镇副镇长何奇宝同志作题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浬浦实践》的主题发言。何奇宝同志在发言伊始简要介绍了浬浦镇概况及历年所获荣誉,并以“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先行先试的主要内容”“改革工作成效”“下一步工作计划”“改革的后半篇文章”六部分展开,系统说明了浬浦镇宅基地所有权形式机制、农户资格权保障机制和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何奇宝同志表示,浬浦镇将坚持改革底线、坚持民主管理、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探索构建“三权三票”完整体系、健全农村住房保障制度、推进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确保改革试出成绩、试出效果、试出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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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奇宝

 诸暨市公管办监督科科长袁成国同志作题为《村级工程建设招投标改革的诸暨实践》的主题发言。袁成国同志表示,村级工程建设具有“散小杂”的特点,且牵涉利益错综复杂,关乎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建立适合农村实际需要的招投标形式。从历史沿革的角度看,部分村级工程存在流标、分包、非法转包现象频发,发包方式单一,具备施工能力的个人参与项目受限,履约监管存在缺位,施工质量监督形同虚设等突出问题,导致村级工程建设质量难以保障。诸暨市在前期调研准备下,重新编写《诸暨市农村建筑工匠及招投标实施细则》,以随机抽签的方式在工匠中发包村级工程,打通资质和能力的壁垒,有效节约村级工程建设资金,控制工程成本;利用乡村熟人社会的特性,监督工程的质量,解决村民就近就业问题。袁成国同志还就当前建筑工匠制度中存在的困难和解决方案向与会人员做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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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成国

       诸暨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吴希阳同志作题为《农村集体经济建设的诸暨实践》的主题发言。吴希阳同志介绍了诸暨市村集体经济增收的“十种模式”,即三级出资设基金享分红、因地制宜发展农旅产业、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经营、闲置资源招投标盘活、建设物业房产租赁增收、发挥服务承接包揽劳务服务、乡贤反哺引入资金项目、村企结队帮扶薄弱乡村、村企BOT增收入增资产、金融支持发放“富村贷款”。结合诸暨市各村镇的实践范例和数据分析,吴希阳同志表示,诸暨市利用集体经济增收十法,农村集体经济建设卓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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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希阳


点评:

       浙江农林大学教授、浙江省法学会三农法治研究会会长马永双肯定了以上三项乡村制度改革在构建乡村振兴制度的诸多方面作出的努力。马教授认为宅基地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基础和核心,浬浦镇宅基地改革中所提出的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富有新意,可在探索总结后进行推广。对于村级工程建设招投标改革,马教授提出了两点看法:一是改革具有针对性,对村级工程建设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尝试解决;二是改革具有创新性,工匠发包制度是乡村振兴中人才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当前乡村中存在着人才外流现象,工匠发包制度为乡村培养人才,使留在乡村的人成为人才。最后,马教授对诸暨市在村级工程建设中引入工伤保险、协调税务发票等完善配套制度的努力表示了肯定。对于农村集体经济建设,马教授评价诸暨的做法主体多元、产业多样,符合当前农村实际情况,报告中提及的数据表明实践成效突出。乡贤参与乡村振兴的制度建设是目前基层探索的主要方向,诸暨市的“乡贤反哺”做法是利用好乡贤的一个主要措施。农村集体经济建设要盘活农村资源,发挥农村资源优势,利用好合作社这一平台发展乡村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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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永双

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执行院长王斌通博士提到,要以“枫桥经验”助力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具体而言,需要认识以下三点:一是“枫桥经验”不仅是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领域的优秀经验,也是实现基层长治久安,确保群众安居乐业,为广大乡村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环境的重要经验;二是“枫桥经验”不仅是全国推广、上下闻名的宝贵经验,也是源于基层、扎根基层、充分尊重广大干部群众主动性和首创精神的先进经验;三是“枫桥经验”不仅是对干部群众自觉探索的预防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的经验总结,也是大胆进行制度建设、为经济发展提供制度支撑的典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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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斌通

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沈广明博士认为,诸暨村级工程建设招投标改革具有两方面的重大意义,第一,在对我国招投标制度改革方面,诸暨的改革简化了招投标程序,提高了改革效率;第二,在农村共同富裕方面,其提高了村民个人收入,促进了村民富裕,并降低了集体经济的额外损耗。此外,沈广明博士谈到,诸暨村级工程建设招投标改革的依据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的村民自治精神和价值追求,下一步应当更好地保障招投标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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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广明


总结发言

       最后,中共诸暨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诸暨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吴建人同志从四个方面作了总结发言。首先,有关乡镇和部门围绕乡村治理和乡村制度改革两个主题分别介绍了各自的探索实践和经验做法,各位专家学者的点评建议为今后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理论支撑,指明了前进方向。其次,诸暨市政法委一直倡导鼓励把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念、思路和方法运用到社会治理的各个方面,并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背景下的“枫桥经验”研究。最后,在乡村治理和乡村制度改革方面,需要继续保持定力、深化改革、积极探索,为“枫桥经验”60周年提供更多的实践成果和理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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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建人副书记




拍摄/罗爱军

撰稿/孟书源、李湘湘、劳逸波

本期责编/代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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